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闭会

01.12.2017  19:08

 

本网济南12月1日讯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和有关法规、决议、决定、报告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于晓明,副主任夏耕、尹慧敏、张新起,秘书长齐涛出席会议。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山东省禁毒条例》《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和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决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十三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的决定,通过了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相关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刘兴云为山东省财政厅厅长,江成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决定免去于国安的山东省财政厅厅长职务。会议还免去了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职务,任免了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职务。

 

根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家义委托,柏继民向刘兴云、江成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规定,刘兴云、江成在常委会会议上向宪法宣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宣誓前全体人员起立奏唱国歌。

柏继民指出,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议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要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决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时间紧,任务重。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各部门要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强化措施,完成好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好常委会明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等工作计划,做好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对照省人代会时间,安排好本地本级人代会相关事宜,特别是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和省委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级人代会上产生监察委员会和选举监察委员会主任工作。各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严格遵守选举法和中央、省委关于换届选举的纪律要求,确保代表选举风清气正、依法有序、按时完成。

副省长王书坚,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常委会立法咨询员、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