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9月25日召开

18.09.2017  17:39

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济南举行第97次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9月25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柏继民主持会议,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于晓明,副主任温孚江,秘书长齐涛出席。

会议研究了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常委会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审议《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和建议废止<山东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禁毒条例(草案)》《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草案)》的议案,书面印发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报批的七件地方性法规和决定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卫生工作和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审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书面印发省政府对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我省海上搜救工作情况和地质环境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还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期代表学习班开班式、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听取了有关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