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省财政厅存在违规获取住房等问题

11.02.2015  17:35

   大众网济南2月11日讯 (记者 孙乘昀)大众网记者近日从省纪委网站了解到,2月9日,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万志博,副组长、巡视专员黄希俭,副巡视员刘勇向省财政厅党组书记于国安反馈了巡视情况。同日,万志博同志代表巡视组向省财政厅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于国安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1月7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财政厅进行了巡视。巡视组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坚持“四个着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完成了巡视任务。巡视结束后,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委汇报了巡视情况。

  万志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财政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改革创新,取得了新的成效。巡视中干部群众也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在履行主体责任上,面上工作部署多,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监督执纪问责少,对反映和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教育实践活动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二是廉洁自律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廉洁意识较差,存在办“人情事”、分“人情款”现象。有的自律意识不强,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利益。有的违规获取住房。有的在企业或中介组织兼职领取薪酬,有的个人申报事项填写不实。个别厅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虚列支出,套取现金,乱发钱物。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不够到位。有的外出接受超标准接待,有的参与出国较多。会议多、文件多等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深入基层不够,工作指导不力。有的优越感较强,缺乏服务意识。有的精神状态不佳,作风散漫,享乐主义较重。履行财政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监管存在把关不严、重复分配、套取骗取、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三乱”和“小金库”问题,政府采购不够规范,“三公”经费的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公务卡结算制度落实不到位,结转结余资金过多,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四是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工作有待改进。有的领导干部大局观念不强,好人主义较重,坚持原则不够。厅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混岗、混职数使用问题比较突出。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论资排辈”、“凭年限、齐步走”现象。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监管不严。

  万志博在反馈中提出五点意见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坚持从严管班子、带队伍,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加大对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二是深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管作用,严肃财经纪律。要切实落实财政监督责任,认真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一步改进财政管理,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四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进一步提高决策水平。五是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断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解决好厅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混岗、混职数使用的问题,加强对厅机关干部的轮岗交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确保报告事项的真实完整。

  万志博强调,省财政厅党组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巡视中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分门别类处理。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厅党组对反馈意见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于国安表示,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财政厅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对财政厅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和“全面体检”。巡视组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财政厅党组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于国安表示,作为党组书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时刻扛在肩上,以身作则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和“钉钉子”的精神,坚决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巡视组提出的要求上来,把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二是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门工作班子,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一抓到底。三是周密制定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四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把深化财税改革与防治腐败结合起来,为从根本上防范和解决腐败问题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