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社会保障篇】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3.10.2017  00:12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加快建设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由制度碎片化、发展不平衡向更加公平可持续转变,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由城乡分割向城乡统筹转变,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更多更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主要表现为“一加快、两扩大、两提高”。

  “一加快 就是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步伐,符合中央要求,具有山东特色的涵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的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职业人群、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实现了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3年,整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制度,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014年,在党的十八大之后第一个全面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整合,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014年,在城乡医保整合基础上,我省同步建立了城乡一体、全省统筹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运行3年多来,累计补偿费用93.23亿元,提高报销比例12个百分点以上,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问题。2015年,在全国第一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全面启动参保缴费和养老金发放工作,目前纳入新制度参保人数达353.7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自2015年起,我省探索开展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今年逐步扩大到全省范围,被确定为国家试点两个重点联系省份之一。2016年,在全国率先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把18种特效药纳入到职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今年上半年,全省职工大病保险共对3692人次补偿医疗费用4415万元。积极开展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试点工作,我省威海市被列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

  随着我省社会保障制度架构的不断完善升级,各项保险制度运行更加高效、内容更为丰富、含金量明显提升,改革的红利和成效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长时间持续释放。

  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了全省缴费比例、补缴、延缴和缓缴相关政策,优化了养老保险基金省级调剂制度;完善了医疗、工伤等险种市级统筹制度;建立了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全部实现按时足额发放。出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接续系列政策,实现了养老保险跨地区、跨险种顺畅转移接续,较好地维护了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持续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单位费率,分别降至18%、0.7%、0.7%、0.5%,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去年以来,通过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全省共为企业减负64.2亿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实行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健全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医保支付制度的杠杆作用,切实抓好医保精准扶贫。全省新开工和在建项目均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提前完成整体工作目标。

两扩大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深入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成入户调查 501.27 万人,完成率 99.87%。5年来,我省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呈现持续增长势头,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2615.4 万人、1981.3 万人、1242.4 万人、1539.6 万人、1157.8 万人,较2012年底分别增长 26.8%、14.3%、23%、15%、26%。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 4520.7 万人、 7248.7 万人,居全国第 2 和第 1 位。

二是社保基金规模稳步扩大。各项社保基金收支规模连年创新高,2016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 3827 亿元,增长 9.6%;总支出 3407 亿元,增长 14.4%;基金累计结余由 2012 年底的 2645.8 亿元增长到2016年底的 4362 亿元,增幅达 64.9%。社保基金收支余均位居全国第四位。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取得重大突破,2015年起,我省在全国第二家将1000 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累计实现收益 50 多亿元,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和示范效应。近年来,国家审计署、人社部和省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多次对我省基金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两提高 一是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连续 13 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并自2016年起连续两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坚持按照略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调整,5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幅超过 40%,达到 2600 多元。连续 5 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2012年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了每人每月 100 元,高出国家标准 30 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 80% 和 70% 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 40 万元和 15 万元以上;居民大病保险覆盖了全体参保居民,实施以来累计补偿 457.8 万人次、 91.39 亿元,补偿人数和金额约占全国的四分之一。连续 9 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达到 950 元。连续 13 年提高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与2012年相比,1-4 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分别增加 1088元、771元、363元。

  二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大力推进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和一体化建设,不断向基层延伸经办网络,打造了“贴心社保”、“电子社保”、“阳光社保”、“规范社保”服务品牌,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便捷的服务。在标准化方面,完善《全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参与修订《社会保险总则通用》国家标准,做好社保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验收准备工作,用社保标准统一规范社保经办,促进标准的落地实施。在信息化方面,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服务等新业务模式加快普及。建立了省级集中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信息系统,全省 197 家医院实现了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共结算 85.67 万笔,金额 205.56 亿元,其中统筹金支付 105.41 亿元,今年我省又全面启动实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本级及 17 市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定点医疗机构近 200 家,上传异地备案人员信息 1.8 万余人。加快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平台、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平台、参保单位终端系统建设。全省累计发放社保卡近 7000 万张。在一体化方面,规范参保征缴、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及发放等各环节经办业务。加快业务档案一体化建设,实现不同业务之间的档案共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 100%,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率达 99%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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