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深入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27.10.2017  18:57
      为合理利用作物秸秆资源,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辖区空气质量安全,长清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秋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
      一是认清严峻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禁烧工作反弹,坚定不移、坚持不懈地把禁烧工作抓紧、抓实、抓彻底。
      二是落实网格管理,压实禁烧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强化街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行政首长负责制。区、街镇、村居层层压实禁烧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作用,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模式,严格落实区级检查、街镇监管、村居落实监管责任,对以往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的重点街镇、重点村居、重点地块,重拳出击,重点防控,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个人。
      三是抓好源头控制,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强化现场执法监督,区镇联动、驻镇防控、昼夜值守、吃住一线。积极创新巡查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现代通信监控技术的作用,采取地理信息、计算机技术等先进方法,监测监控秸秆焚烧情况,有效解决人工巡查视野受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全覆盖、无缝隙的全方位巡查体系,确保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禁烧执法队伍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工具,在一定区域组建专门的灭火队伍,一旦发现焚烧秸秆问题,立即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要成立专门的运输队伍,及时对村边、路边、地边、渠边、坑边积存的农作物秸秆进行全面清理,统一收集,集中存放,安排专人昼夜值守,坚决消除焚烧隐患。
      四是创新技术措施,加强综合利用。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进一步优选综合利用方式,强化政策扶持与服务引导,广开综合利用渠道,促进秸秆综合利用。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区域内秸秆利用主渠道,对相近或相邻区域地块,采取一到两种有效利用模式,形成大范围推进,规模化利用。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作用,积极开展订单和承包作业,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化和高效化。大力推进机械化联合作业模式,在秸秆收获并还田后,立即组织机械对收获区域进行旋耕或深松,避免还田后的秸秆二次焚烧。各街镇、村居组织专门力量,划定责任区域,对地头、沟渠、道路两侧等区域的秸秆及时收集储运,并做好秸秆运输过程中的保障服务。大力推广普及秸秆打捆收储、土地深松深翻、免耕播种等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与秸秆还田相辅相承,共同发展。大力发展食草畜禽,根据现代畜牧业发展需要,推广秸秆青贮氨化技术,引导养殖户建设高标准、永久性青贮池,不断扩大秸秆青贮规模。依托科技支撑,在稳定利用率的基础上,积极推广秸秆肥料、秸秆建材、秸秆能源等实用技术。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引进开发先进实用的秸秆收集、储运、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引进与推广,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向深度发展。
      五是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核问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更加严格的问责制,一经发生焚烧现象的,一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对今年秋季秸秆焚烧“第一把火”,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做到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继续对各街镇进行督导巡查,定期通报巡查情况,坚决杜绝秸秆焚烧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