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英烈,见行动】弘扬英烈精神,汲取前行力量

15.04.2019  19:11

编者按:连日来,四川木里森林火灾扑救中英勇牺牲的消防烈士的事迹深深打动着人们的心,特别是徐鹏龙、张成朋、赵永一、张帅、康荣臻等5位山东英烈,让无数齐鲁儿女为之落泪,大家在深切哀悼之余,对他们燃起了崇高的敬意。

为深入学习英烈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捍卫英烈尊严,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英烈、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4月6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向在四川木里森林火灾扑救中英勇牺牲的我省5位英雄烈士学习活动。

从今日起,山东省检察院将连续刊发体会文章,以英烈为榜样,汲取前行的力量,用实际行动弘扬为民精神。

我们刊发的第一篇文章,同样是来自沂蒙老区——《弘扬英烈精神,汲取前行力量》。

4月5日下午,临沂市十里长街,数十万沂蒙人用最隆重的方式迎接4名烈士回家。

那天下午,看着直播,一次次心疼,一次次心痛,一次次泪目。
临沂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的小编小武,悄悄来到临沂机场。回来以后,她含着泪说:人太多了,还有好多人从外地赶来,她去的时候都走不动了。他们都是自发从山东乃至全国各地赶来,目送英雄回到家乡。

写下这些心里话,我的眼前也一片模糊。我和英雄们都是老乡,是吃着沂蒙老区的小米粥、喝着这方热土的沂河水长大的。而他们都是十八九岁的孩子,有的比我的儿子还小,正是花一样的年龄,正是本该怒放的年华。

然而,他们忠诚、坚定、视死如归,义无反顾地走向了战场,用稚嫩的肩膀和粗糙的双手履行着神圣的使命,在遥远的四川竖起了沂蒙精神的丰碑。

4日下午,我遇到临沂高新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李春吉,他说明天要去迎接烈士赵永一并参加安葬仪式。

1999年12月出生的赵永一,比“零零后”大不了一个月。3月31日,赵永一等31人在四川凉山州木里县扑火转场过程中,受瞬间风力突变影响,突遇山火爆燃,壮烈牺牲。

那天下午,李科长在电话里哽咽着给我说:“漫山遍野的群众,此起彼伏的哭声;场面太感人了!”

话筒里,不断传来人们的呼喊声:“英雄,回家!”

烈士“回家” 数万群众沿街自发送英雄

他说,那天下午,有一万多人自发来到烈士陵园,参加赵永一烈士悼念会暨骨灰安葬仪式。

悲痛之余,我为沂蒙精神的代代传承而自豪!沂蒙精神是老区人民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力量之源。

唱着《沂蒙山小调》,喝着沂河水,听着革命故事,被沂蒙精神滋养的沂蒙人,听党话、跟党走,哪里有需要,就往哪里去。

沂蒙精神沂蒙兵。今年春节前,仅仅两周左右的时间里,沂蒙老区就完成五万六千余名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18岁男青年兵役登记率100%。每年都有5000余名热血青年踊跃参军。

据说,在中国,每90名新兵中,就有一名沂蒙兵。

沂蒙兵,像星星一样洒向全国各地。

沂蒙精神检察情情。沂蒙检察人认真学习烈士们的感人事迹和高尚精神,沂蒙精神已经融入到的血液里。

在没有硝烟的检察工作中,沂蒙检察人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

讲政治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之中,主动向临沂市委、临沂市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50余次,临沂市委常委会两次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始终把准了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主动融入临沂市委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提升“沂蒙检察+”工作模式为切入点,成立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保驾护航等4个领导小组,制定349条意见建议,自觉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临沂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和《支持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被转发全市学习借鉴。在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部署会上,我们代表全省检察机关作了典型发言。

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把办案作为基本手段,组织开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批捕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79人、起诉184人,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16人,涉案金额41亿余元,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始终把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与临沂市工商联联合出台19项协作机制,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在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室、检察官帮包联系企业等形式,畅通服务民营企业的“绿色通道”。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慎重使用刑事手段,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家安心经营。山东鲁洲集团沂水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立案,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遂依法决定不起诉,企业整改后开工生产,实现营销收入和财税贡献双丰收。

始终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围绕保障碧水蓝天、食药安全等普惠民生,组织开展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沂蒙行”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7人、起诉244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7件166人,提出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责任的诉前程序和公益诉讼113件。

蒙阴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5家企业有侵占林地破坏环境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马上行动起来,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5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收取了444万余元生态修复金,责令异地补种400亩公益林。围绕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扎实开展“结亲连心”、“四下基层”和第一书记驻村帮扶等常态化联系群众工作,自觉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问计问需,帮助解决困难问题106个,配合换届选举整治后进村16个,起诉套取侵吞、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20人,帮助追回扶贫资金97万余元。

检察蓝,已经成为这片红色沃土上

一片亮丽的风景。

不忘那些热泪盈眶的英雄瞬间。

而英雄的精神将永留史册,常驻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