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广校获得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8.01.201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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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文明委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5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山东省农广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省农广校自2002年获得并一直保持“省直文明单位”称号以来,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上的又一重要成果。 

      多年来,省农广校在厅党组、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一直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始终将文明创建工作贯彻于单位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品格高尚、行为规范、思想活跃、目标统一”的农广文化和“不怕困难、勇于创新、奋发向上、超越自我”的农广精神,有力推动了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提升。 

  “省级文明单位”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这一荣誉的取得,将激发省农广校进一步按照全面治党的要求,把党的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进一步引领和推动业务工作的开展,使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将进一步促进单位内部管理,全面推动机关作风改变和服务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