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加强环保工作紧急电视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

26.06.2017  17:11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执法)局、规划局,济南市交通委、林业城乡绿化局,淄博、德州市公用局,临沂市园林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6月20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加强环保工作紧急电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书记刘家义同志、省长龚正同志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通报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省会城市群及周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就加强当前环保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开展好专项整治,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清洁供暖

     (一)抓紧制定清洁供暖工作方案。各市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 制定经济适用、效果良好、百姓认可的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在9月底以前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重。深入挖掘工业余热、废热资源利用潜力,建设“余热暖民”工程;鼓励使用“低谷电”、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积极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热泵系统以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热。

(三)积极做好现役供热设施升级改造。对集中供热暂时难以覆盖的建成区内分散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对现役燃煤供热锅炉要进行节能环保改造,配套建设高效、低成本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实现达标和超净排放。有条件的更换为高效煤粉炉、水煤浆锅炉等新型高效节能环保锅炉。

(四)加大清洁能源取暖扶持力度。各地要加快制定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的财政支持政策,对“煤改气”、“煤改电”给予财政补贴支持;建立清洁化供热节能奖励政策,加快推进供热系统节能;完善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理顺煤炭、热源和热用户价格形成机制,及时科学调价;科学制定分布式能源上网发电和财政补贴支持政策,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作的开展。

(五)做好集中供热燃煤锅炉“清零”工作。今年10月底前,济南市要基本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淄博、济宁、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菏泽8市要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二、大力加强扬尘污染防制

(一)尽快落实“双在线监控”。9月底前,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1万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积极协调环保部门同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其余10个市2017年底前完成安装,并与地方监管部门联网,实现1万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

(二)严格落实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十个必须”。严格执行渣土运输特许经营管理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保证正常使用,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照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工地渣土应该铺设遮蔽网进行有效覆盖。9月底前,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全面完成普查,其余10个市2017年底前完成。  

三、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建设管理

要深刻汲取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抓紧开展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职责、完善风景名胜区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提高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水平。要坚决查处和杜绝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行为,严禁对风景名胜区的不合理“瘦身”。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认真做好图斑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图斑核查工作。省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回头看,针对2016年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督导、纠正。 

全省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全面落实生态安全责任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切实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住建领域环境保护职责,抓紧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借鉴中央对外省市环保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力度,把问题整改到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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