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13项零散资金统一为社会福利救助资金

08.12.2016  08:42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和困境儿童等救助资金来源不同、分布零散的问题,山东省财政近日专门出台《山东省社会福利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山东省从明年1月1日起,来自不同渠道的13项社会救助资金将统一整合为社会福利救助资金,形成社会福利救助合力。

  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根据这一管理办法,社会福利救助资金是各级政府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渠道筹集安排,按规定用于困难群众生活、医疗、临时困难等救助的资金。现行的社会救助资金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等13项,存在“千条线”管理方式的弊端,而通过将零散资金拧成“一股绳”,所有不同来源的社会福利救助资金,将实行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式。

  山东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处长杨士祥说,通过整合13项零散资金,实现了社会福利救助资金“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管理目标,不仅提高县级资金统筹能力和社会救助效果,而且增强救助资金支出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利于县级优化现有预算资金安排,增强财力保障统筹保障好重点民生支出。(完)

作者:席敏         编辑:焦竞赛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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