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进支部 党的声音传万家”主题学习活动

30.11.2017  12:30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德州市司法局印发通知,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十九大精神进支部、党的声音传万家”主题学习活动。通知指出:

      主题学习活动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首要任务,通过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重点内容,要做到“四个坚持”,确保主题学习活动贴近实际、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全面覆盖。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结合,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确保学习覆盖到每个基层组织、每名党员。充分调动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十九大精神宣传到千家万户,让群众相信党、依靠党,坚定跟党走。

      二要坚持学深学透。制定详细学习方案,明确学习重点,提出预期目标,用好专题宣讲、党内培训、知识竞赛、机关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座谈交流学习情况,全面准确把握大会精神实质。对照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认真查摆自身问题不足,提出改进路径,使党员活动日“党味”十足。每个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中学习、开展1次交流研讨,每季度上1次专题党课。有条件的党支部要把学习交流及宣讲党课向群众开放,说群众听得懂的话、用群众乐于参与的形式,把党的声音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必修课,学习在前、思考在前、谋划在前。局党组成员到党建联系点和所在支部讲专题党课,以实际行动激发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热情。

      四要坚持实在实效。把十九大报告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与“做合格党员、建过硬支部”紧密结合,推荐优秀年轻党员上讲台讲述心中的十九大。创新平台载体,形成以学促做、学做结合的良好局面,以学习成果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班子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形成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平安和谐发展的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