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时错峰上下班将影响哪些人群?济南3月底前或有方案

07.01.20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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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部分路段交通拥堵严重

齐鲁网 综合1月7日讯 6日,记者从济南市研究城市交通工作专题会议中获悉,为治理交通拥堵,济南3月底前,将采取一定限制措施:在特定时段、特定路段限制外地车辆驶入市区,在路权上优先保障公共交通车辆的行驶。济南还将推行错时错峰上下班,在充分保障学生上下学时间的情况下,考虑推行错时错峰上下班措施,缓解上下班高峰交通拥堵。

什么是错时错峰上下班?

错时错峰上下班,指为了降低职工同时到达和同时离开的数量,规定不同类别的职工的上下班时间。错峰上下班最早由德国人提出,多国普遍采用,错峰上下班有效解决高峰拥堵,还可提高工作效率,包括错峰上下班在内的弹性工作制在欧美发达国家已实行40年,给当地人的生活和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

例如,德国一些大城市早在7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实施错时上下班制度,各个行业有着不同的下班时间。其中制造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7:00-15:30或16:30;政府部门采取弹性工作制,工作日内的固定上班时间为9:00-15:00。

济南在2004年就曾对错时上下班进行尝试

2004年1月1日起,济南市党政机关及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开始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将早晨上班时间推迟半小时(8点30分),17点下班。 在当时,这一时间和大多数单位实行的“朝八晚六”形成了一个错时。

在当时车辆数量较少的情况下,这种错时上下班制度的确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当时济南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平均每天有60万辆机动车在运行,机动车的平均时速只有27公里。实行“错时”上下班后,市内12条交通主干道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数量将减少30%,交通高峰将消失。有关专家说,这相当于节省10多亿元的道路建设费用,同时增加餐饮娱乐业15%的收入。

但十几年过去了,2015年12月底济南机动车总数已经达到了167.5万辆。再加上现在不少单位都开始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机关单位的“错时上下班”效果已经不明显。

记者了解到,济南即将制定新的错时上下班方案,新方案将和其他的治理交通拥堵措施一起,在今年3月底之前制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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