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受到追究

07.01.2016  14:38

齐鲁网 1月7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青岛日报社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受到追究。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2015年11月,青岛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青岛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王海涛严重违纪案件以及青岛日报社、青岛报业传媒集团相关人员违纪案件,给予王海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对其他涉案人员作出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同时,追究了青岛日报社党委、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问题,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通报指出,王海涛严重违纪案件的发生以及青岛日报社、报业传媒集团多人违纪,暴露出青岛日报社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不够,纪律松弛,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失察失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青岛日报社和报业传媒集团内部长期存在的请客送礼和公款宴请问题不管不问、放任自流。该案的查办,充分体现了市委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党章意识,尊崇党章、敬畏党纪,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坚定性。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纪律意识,注重抓早抓小。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要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必须强化问责意识,严肃责任追究,敢于硬起手腕追责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真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