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占地补偿款,二次分配到村民
3月4日,位于邹平县孙镇东部的辛集洼水库项目正在施工中。村民不愿重分地 2015年5月,孙镇接到辛集洼水库的迁占通知。于何村确定的亩均年收入是1797元,土地承包期还有14.5年,占地村民每亩的补偿款为1797×14.5,即26056.5元。
3月4日,位于邹平县孙镇东部的辛集洼水库项目正在施工中。这个占地7027亩的水库,曾因占地补偿款的分配方案难以为老百姓接受而陷入僵局。但最终定下的“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结合的方案,使得问题得以圆满解决。村民不愿重分地
2015年5月,孙镇接到辛集洼水库的迁占通知。该水库是南水北调续建配套工程的关键一环。“水库占地7027亩,涉及6个村、1200多个农户。同样一个村,有的村民被占地,有的村民一点没占,各方的利益很难平衡。”孙镇党建办副主任张成鲁说。
真正的考验是补偿款的分配。辛集洼水库征占的土地,包括集体土地和农户土地,国家均按一亩4.2万元给予补偿。按通常的做法,占地补偿款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分,之后村内土地再进行重新分配。但在孙镇的这几个占地村,这个方案却遭到了绝大多数村民的抵制。
“土地承包还没有到期,有的老百姓觉得这个地是他自己的,不想拿出来重新调整。”孙镇辉里责任区总支书记张建义说。
“每个村民的占地情况不一,要平衡占地户与不占地户的利益,必须得拿出一个大家都同意的方案。”孙镇党委书记付俊峰说,“统一制定方案行不通,那就得一村一策。”
孙镇政府组织机关干部,对涉及迁占的6个村进行了入户走访。“那时候我们天天开大会,之后再挨家挨户找村民商量分配方案。”于何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忠强说。经过商议,于何村补偿方案基本确定:被征占土地的村民,按亩均年收入领取补偿款。亩均年收入,也由全体村民投票确定:即每户村民根据自身土地的年收入投下一个数字,相加后除以全体户数得出平均值。于何村确定的亩均年收入是1797元,土地承包期还有14.5年,占地村民每亩的补偿款为1797×14.5,即26056.5元。
补偿方案的确定,确保了被征占土地农民的利益不受损,但土地承包到期后,这些农民如何取得土地,又是一个大难题。
“二次分配就是将补偿款给予占地农民后的剩余部分,按户籍人口平均分配,确保了未被征占土地农户的利益。”卜刚说,“这样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全体村民将再次按户籍人口重新分配土地,被征占土地的村民也享有同等的承包权,所有人的利益就不会受损了。”
在于何村的带动下,“二次分配”的方案在被占地的6个村中推广开来。辛集村对因建水库被占地的农户,按每亩1732.6元乘以13.5年进行补偿,即每亩23390.1元。“每个村投票出来的亩均年收入都不一样,这些都是大方案下村里自己定的价格。”张建义说,“而且土地承包剩余的时间也不一样,比如辛集村土地承包已经16年半了,剩余期限只有13年半了。”
对于村集体被征占土地补偿款的使用,各村通过全体村民表决的方式确定,并张贴公告。于何村集体土地补偿款共1200万元,按户籍分配一人一万元共770万元,150万元用于建幸福院,150万元用作增加人口的预留款,剩余部分用于村里其他公益项目建设。
定下特殊人群分配方案
方案得到了各村村民的支持,但复杂的人口成分又成了难题。
“有些妇女已经嫁到外地,户口因为种种原因还在本村,有的妇女自从嫁进来、孩子自从出生就没有土地。这些特殊人群的补偿标准很难统一,还得交给村民自己去决定。”张成鲁说。
以占地面积最多的党里村为例,村里没有地的妇女和孩子148人。党里村人均耕地面积为2.3亩,投票确定的亩均年收入为1991元。经过村民会议表决,妇女和孩子这样的无地人口按占地2.3亩进行补偿款分配,即每人可以领到64110.2元。
“这次的补偿款分配每一步都得经过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才能定下来。”孙镇党委委员宋颖颖说。
占地补偿款分配方案得到了村民的认可。去年9月,施工队进入库区作业。截至目前,水库围坝填筑、库底防渗、配套建筑物等工程均已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