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地税局扎实开展12万元以上个税自行申报工作

27.01.2015  22:36

  青州市地税局认真落实省局、市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部署,扎实做好宣传辅导、信息比对等工作,积极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分解任务目标。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的申报范围、期限、涉税信息采集、档案资料管理、税款征收解缴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将自行申报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促进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台、报刊、网站、办税服务厅、悬挂宣传横幅、税法培训讲座、“地税局长服务日”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个税自行申报工作。同时,对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财务人员,采取“点对点”方式发送提醒短信,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三是强化信息比对,严格审核把关。将金融、保险、电力、烟草等高收入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人员纳入申报辅导对象,对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去年申报信息进行比对,并跟踪分析自行申报异常情况,进一步做好疑点、难点户的跟踪约谈,确定应申报纳税人,积极开展催报工作。
  四是提升纳税服务,维护好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市人民办事中心办税服务厅设立业务申报受理岗位和专门咨询窗口,建立个税自行申报“绿色通道”,公开咨询电话,做好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解答释疑,进一步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在工作过程中对个人申报情况按照法律规定严格进行保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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