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老年人口达2057万 烟台老年人口比例超过20%
本报讯 4月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2016年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新闻发布处处长陈强主持,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省公安厅巡视员槐国栋,省司法厅巡视员吴溪清,省金融办副主任、省处非办主任葛志强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据省老龄办主任丁希滨介绍,为强化全社会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省老龄办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了2016年山东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此次发布涉及赡养纠纷类、电信诈骗类、劳动纠纷类、交通事故类、养老金纠纷类、物权保护类、非法集资类共7类20件案例,其中,赡养纠纷和电信诈骗类各占6件,数量最多。
据悉,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到2016年底,全省老年人口2057万人,占总人口的20.68%。保守估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达到2208万人,占总人口的22.3%;全省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威海市,老年人口占比已达26.39%,烟台、淄博、青岛、滨州、日照、东营、济南等市老年人口比例也超过20%。农村应对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比城镇高3个百分点。据预测,到2020年农村人口老龄化水平将比城镇高6个百分点。
随着高龄、失能、贫困、空巢老人比例不断增高,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将更加重大。公布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的目的在于帮助老年人学法用法,提高识别和防范能力,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有关部门在涉老案件司法实践中提供可资借鉴的指导性例证,规范裁判尺度,加强案例指导,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为有关人员调解涉老纠纷提供思路和技巧;为涉老部门探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律和特点提供素材,为完善各项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通讯员 潘思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