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 9月底前一次申请"一次办好"
本报8月14日讯 近日,《山东省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方案》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对外印发。根据行动方案,9月底前,各级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的目标。
我省提出,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在群众、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房屋交易和税款征收等事项,实行部门合并受理,减少重复提交材料,通过信息协同共享满足各部门业务需求,在确保申请材料和登记程序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将转移、抵押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其中涉及的税收缴纳和房产限购区域购房资格审核时限均不超过1个工作日。查(解)封登记、抵押注销登记、异议登记以及档案查询等业务即时办结。9月底前,各级实现申请人在一个窗口通过一次申请即可“一次办好”不动产登记的目标。
我省将整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各级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设施等,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将不动产登记以及相关房屋交易、税款征收等业务部门需要审核、留存的材料一次性收齐,通过网络即时分发至各有关部门。申请人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业务的申请。
我省还将优化工作流程,实行并行办理。根据行动方案,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税务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在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收件后,同时推进各自业务办理,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审批事项。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进度,进一步减少权籍调查用时。落实登记流程标准化要求,除需依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的土地权利外,其他不动产登记均实行审核岗位负责制,不得进行多层审核、件件报批。要依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免税)证明进行登记,推行税后即时登簿、自助打印证书、证书快递等做法,依法做好协税工作,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要依法做好房产交易监管工作,完善交易监管信息系统。在实施房地产限购等市场调控政策的市、县(市、区)可以设置购房资格审核环节。税务部门依据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提供的材料和部门共享的信息计征税款,推行网上缴税,进一步方便群众、企业。要认真做好房地产价格评估系统定时更新,及时堵塞不动产交易“阴阳合同”等漏洞。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调取已有的宗地图、房屋平面图等测绘图纸,严禁利用已有的测绘调查成果收取费用。(来源: 舜网-济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