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企业要做到“七不得”!山东工商部门约谈11家省内电商(经济导报 2017-11-10 头版)

01.12.2017  20:53

  电商企业要做到“七不得”!

  山东工商部门约谈11家省内电商

  经济导报 2017年11月10日 头版

  网络市场迅猛发展,在带来销售促销方式多样化的同时,也带来了消费投诉举报量的激增。每年“双11”过后,往往都是网络购物消费投诉的集中爆发期。

  “促销活动问题、价格调整问题、商品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是历年‘双11’期间消费者维权诉求最为集中的几个方面,这也反映出网络交易日益繁荣的背后,虚假宣传、假冒侵权、不正当竞争等违法问题日益凸显。”9日,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在2017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上透露。

  当日,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银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济南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商城山东省分公司等11家省内电商企业的有关负责人与会,就如何备战“双11”,诚实守信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分别做了介绍。

  网络消费迅猛增长,工商部门也加大了监管力度。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工商系统在今年专项行动中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20530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网店经营者21414个次,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286条,责令整改网站3508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6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网店16个次,查办网络案件864起,移送公安机关4件。

  郭际水表示,电商企业要做到“七不得”,即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等。

  山东省工商局同时提醒消费者,要了解促销规则,预付定金的商品要谨慎下单;要小心虚假宣传,多看买家评价;要小心低价陷阱,多渠道比较商品价格;要谨慎选择支付平台;尽量做到当面核验商品,保存聊天记录、电子订单和付款记录等电子证据。(记者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