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具体通知来了
鲁网·泰山财经2月23日讯(记者 范金鑫)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继续教育学习的内容和要求方面,《通知》提出,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202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系列课程,“我省八大发展战略”专题系列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专题系列课程。公需科目选修课程主要围绕疫情防控、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的内容。
专业科目。2021年专业科目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各设区的市、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南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制定2021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参加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行业性比赛活动或其他种类的学习,可抵不超过5个学时的公需科目、不超过30个学时的专业科目。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通知》,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形式开展。《通知》明确,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