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

13.10.2014  10:34

山东省东营市 ­­­­ 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一、项目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三、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6日14时

四、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东营市南二路15号

联系方式:0546-8310129

五、集中采购机构

名称: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联系方式:0546-8902322

六、项目编号:DYZCZ2014-207#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其中液相色谱柱后衍生系统及凝胶色谱柱、便携式pH/溶解氧仪、在线二氧化氯测定仪、在线浊度仪、微生物固定底物技术酶底物法测定仪为进口产品,其他的为本国产品。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本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63.16万元,共分二个包,同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分包也可以投报两个分包,同时也可以中两个分包。具体情况如下:

A包:检测仪器,预算资金59.06万元人民币。

B包:硬件设备,预算资金4.10万元人民币。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三开标室。

十一、本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边晶  田效杰

联系电话:0546-8902322

 

附件:本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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