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治理拖欠发出“围剿令”
临近年终岁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又列入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重要日常工作。日前,该部门发出“围剿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成立专门办公室,采取施工现场设立维权宣传栏、公布维权投诉电话、相关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摸底排查、来人来电受理等多项举措,对拖欠行为施以“重典”并全面围剿。
据了解,“围剿令”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拖欠矛盾纠纷和隐患全面排查,对存在拖欠或欠薪苗头的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控,并加大抽查、督办、处理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工程项目,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外埠施工企业同时报市清欠办),并采取有效措施,筹措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对隐患排查不到位或隐瞒不报的,一旦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上访问题,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次排查的重点包括工程款支付、工程(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工资结算、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建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负总责,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拨付工程款,凡因工程款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可立即停止施工,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且建设单位开发的所有项目均纳入严格监管和控制程序。各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知牌,载明内容包括总承包队伍、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在内的所有参建方单位全称及投诉受理电话。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进行工程量价结算的,限期7日内出具结算单据(应有项目经理签字),否则视为恶意拖欠。
“围剿令”还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要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应急值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对在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属建设单位责任的,不予办理该单位新开工项目招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和房屋预售等手续;属于房开企业责任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取消其参与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停止其资质升级、增项,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属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责任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取消其参与各类创优评先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限制企业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投标资格,停止其资质升级、增项,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对外埠建筑施工企业,情节严重的,一律清出东营建筑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个别企业或一些“包工头”、班组长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裹胁农民工恶意讨要工程款,或为达到其它目的,蓄意制造群体事件、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为确保“围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扎实全面展开,该部门还在全市公布10部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东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东营市市清欠办):8318907,东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8224909,河口区住房城乡建设局:3652871,广饶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6449307,垦利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2521953,利津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5621236,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8328518,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8019158,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局:8908019,东营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局:2629206。(李炳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