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河口经济责任审计: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眼睛”
东营市河口区审计局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不断增强干部监督效应。2015年,对该区国土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孤岛镇、农业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6个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提出审计建议19条,移送区纪委问题线索1件。河口区审计局以监督权力运行为目标,做优经济责任审计,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眼睛”。
一是在制度轨道上规范运行。为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河口区审计局联合纪委、组织发布《河口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同时积极推行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审计公开制度、审计回访监督检查制度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为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在资源整合上集聚力量。积极整合资源,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司法等部门的协作,在联合召开审计进点会、联合审计公示上下功夫,使经责审计在方式、内容和运用上取得新突破,逐步形成了对“一把手”用权行为的威慑力量。河口区审计局积极推行审前公示,积极让群众参与。审计进点时,审计组都要在被审计单位张贴审计公告,公布审计对象、内容、范围及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积极推行结果公开,督促单位整改。实行审计回访制度,由审计组负责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审计决定落实率达100%。
三是在重点监督上增强实效。河口区审计局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力求做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增强审计的有效性。安排计划项目时,主动将掌握大量资金(资产、资源)的重点部门、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以及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作为经责审计重点,同时在村居干部经责审计上积极探讨,突出对“一把手”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政策执行权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针对一些部门行业的问题导向,加大对其的审计频次。
四是在开拓创新上积极作为。审计监督在重视真实性合法性的基础上,逐步向政策性和绩效性审计转变。通过纵向和横向的业绩比较,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综合经营成果:一方面是任职期间完成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综合经营计划情况,另一方面是任期内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成果与任期前的情况进行比较。将对比结果纳入审计结果中去,同时将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事项置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中加以分析,结合特定的审计事项,综合考虑具体的客观因素,以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孙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