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创新模式实施“平安校车”工程

24.12.2014  11:28

近年来,东阿县立足自身实际,不等不靠,大胆探索,走出了一条“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校车安全管理新模式,不仅实现了校车县域内的“全覆盖”,而且还有效破解了校车安全管理难题。目前,全县累计投资1700多万元,配备专用校车45部,覆盖全县除高集镇之外的所有城区、乡镇中小学,涉及路线121条,乘车学生4500人。

一、破解瓶颈解难题。该县为缓解财政压力,彻底改变专用校车不足,个体经营运行成本大、利润低、风险高的现状,经过认真调研和论证,决定采取“公司运作、部门监管、社会联动”的运营机制,按照“企业让利经营、家长合理负担、财政适当补贴”的原则,进行校车市场化运作。一是实行公司化运营机制。由聊城交运集团出资,成立了聊城市第一家公益性质校车公司——东阿县阳光校车公司,为全县中小学生提供专用校车服务,并实施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与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监督管理的运行模式。为解决校车驾驶人“招工难”的问题,阳光校车公司从交运集团返聘内部职工,采取在原有工资基础上城区增补1500元,乡镇增补1800元补贴的办法。这种机制实现了公司的集约经营,不承包、不挂靠,既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又缓解了“用工难”的压力,最大限度地为学生提供了安全保障。二是创新惠民补贴机制。为了让家长减轻负担,让更多的孩子能坐上校车,该县财政对乘车费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乘车的中小学学生。其中,城区学生缴纳的乘车费用为160元/月,县财政补贴80元/月,合计乘车标准240元/月;乡镇学生缴纳的乘车费用为120元/月,县财政补贴60元/月,合计乘车标准180元/月,每年按10个月收费补贴。县政府每年将补贴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该县财政局于每学期开学前拨付县教育局,每年根据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乘车费拨付标准。该县教育局将每学期学生缴纳的90%乘车费用拨付给校车公司,剩余10%乘车费作为保证金,校车公司无交通违法,每学期末拨付给校车公司。对随车照管人员,县财政每月补贴800元。

二、规范管理抓运营。一是组建管理专班队伍。学校或幼儿园组建接送学生上下学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负责组织学生上下车、随车管理、清点学生人数、与家长进行有效交接等具体管理工作。二是开展随车人员培训。重点培训随车照管人员在学生上下车和行驶过程中时,维护秩序、安全乘车、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制止学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三是签订安全责任书。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校车提供者、家长逐一签订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三方责任。实行三段式管理,即:学校与接送车辆之间衔接,由学校负责;学校与站点之间衔接,由校车公司及车辆驾驶人负责;站点与学生家庭之间衔接,由家长负责。校车办负责全程监督管理,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学期一奖惩。

三、强化教育重养成。一是强化学校安全教育。交警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等主题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了小黄帽路队制,推动学校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课程,并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广泛呼吁学生抵制“黑校车”。同时交警、教育部门在全县46学校门口设立温馨提示牌,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发现黑校车,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二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规范驾驶的职业教育,严格落实校车驾驶员制度,规定所有校车上路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然后由随车照管人员在行车日记上进行签字,并随时督促驾驶员按章行驶,安全操作,确保行车安全。

四、部门联动勤督导。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该县交警队、教育局等12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互通信息,协调配合,提出校车运行过程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并组织督查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交警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逐校逐园逐生对上小学学生乘车情况、校车运行线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经常进行明查暗访,严厉打击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校车”的运行空间。三是完善配套设施。深入开展“护卫天使”行动,设立交通助学岗10处,先后投资92万元,为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主干道中小学校门口施划了网状斑马线、安装了限速标志和爆闪警灯,并按照一校一警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警校协作机制,切实把学校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行程常态化,真正为学生构筑了一道交通安全的绿色屏障。(聊城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