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 山东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5日讯 (记者 刘自锐) 1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针对省级预算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明确权责、创新机制、提升绩效为重点,拿出了很多既利当前又管长远的基础性、关键性举措,制定了“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等内容,打响了2019年改革“第一炮”。
“两放权”就是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优化预算管理权责设置,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厘清部门预算管理权责,包括今后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自主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立项和验收等,旨在通过厘清预算管理权责,有利于各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财政预算与事业发展更好融合;另一方面增强市县资金使用自主权,包括改变层层申报、审批项目的做法,凡由市县实施更为便捷有效的资金,原则上都采取因素法或竞争性分配方式切块下达,严格控制省级项目法分配资金的规模,赋予基层更充分的决策权和自主权,改变以往项目审批链条长、环节多的状况,减少资金沉淀,提高管理效率。
“两统筹”是指通过统筹“全口径”预算编制、统筹专项资金安排,增强政府调控能力,集中资金保重点办大事。一是统筹“全口径”预算资金。改变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分头编制、各自平衡的做法,从今年起一体化编制“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并将中央资金全部打入省级预算“盘子”,切实增强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二是统筹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以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统领,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将专项资金由目前的93项压减至39项,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优化支出结构,更好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两转变”就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最大限度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转变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由项目法转为因素法。对适宜由基层实施的专项资金,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由业务主管部门依据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分配因素和权重,确保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对确需实行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采取竞争择优的方式遴选项目,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合理。二是转变财政对市场主体的扶持方式,由行政化转为市场化。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对市场主体面上扶持主要通过税费减免等普惠性方式实现,点上扶持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实现,引导性扶持主要通过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激励性方式实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两规范”意为规范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将各项管理要求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完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科学理财水平。一是规范预算编制。拉长预算编制周期,全面实行零基预算管理,加强项目库建设、预算评审等工作,确保将预算编细、编准、编实。二是规范预算执行。扩大财政授权支付范围,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完善预算监管措施,确保改革后资金能够“接得住、用得好”。
作者:刘自锐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