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渣土车违法货车超载 暗访曝光将常态化
记者4月27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2017年第一季度,山东全省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同比分别下降16%、5.7%、16.9%、7.6%,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6%和15.4%。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统一部署,持续组织大规模的异地用警、交叉检查,严厉打击渣土车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全省共查处货车超载10万余起,排查各类道路安全隐患9349处,根据不同风险等级推动落实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1488处,向交通运输部门抄告超载违法货车1573辆、驾驶人296名,约谈问题企业200余家。特别是3月10日全省部署开展严打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共组织集中统一行动126次,异地用警85次,查处货车超载4.3万余起,同比提升54.3%。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得到初步遏制,高速公路收费站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量同比下降63.6%,涉及大货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48%,涉及渣土车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97%。
据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金城介绍,山东省将继续以严打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全力推进路面交通违法整治,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违法信息抄告制度,特别是对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实施全天候、多方位执法管理,在渣土车和涉嫌超限超载货车必经道路及建筑渣土工地增设卡口和监控设备,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巡逻和网下管控,做到实时预警、快速拦截、快速查处,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落实全面从严要求,一律按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降级的一律降级,该拘留的一律拘留,不消除违法状态绝不放行。对营运车辆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触犯刑法规定的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和营运企业法人等进行责任倒查,严厉追责。
在源头管理方面,山东省公安机关将重点打造渣土车、货车重点车辆违法综合研判分析系统,对查处的渣土车严重违法和货车超限超载,在案件处理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抄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住建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对查处的报废车,一律强制报废;对查处的非法改装、涉牌涉证车辆,一律追溯源头,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非法改装企业、“黑窝点”;对不符合条件的渣土车、货车办理注册、登记、检验等业务时,一律不予登记、不予通过检验;对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多发的渣土车,一律协调住建部门收回运输许可。
同时,山东省还将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常态化暗访曝光机制,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密切合作,不定期在全省范围内暗访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严重违法的驾驶人、车辆以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运输企业进行集中曝光;落实道路交通事故省、市、县分级曝光制度,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以中短途旅游为主的自驾游将明显增多,客运流量大幅攀升,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从近3年“五一”假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来看,私家车肇事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占死亡总人数的64.67%,请广大出行群众时刻绷紧“安全弦”,注意行车安全。(记者 韩苗苗)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