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文化工作要“问需于民”

09.07.2015  20:24

  时下,随着文化惠民力度的加大,一些文化服务设施拔地而起,“硬件”之外,农家书屋、乡村儒学讲堂等一批“软件”项目也纷纷落户。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好政策,为群众的文化生活带来了实惠,但在具体实施中,却也存在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有的文化场所场地宽阔、外观气派,平时却“铁将军把门”,应用率不高;而一些文化活动,也往往“只赚吆喝不赚人气”,遇到上级检查,活动组织部门只能雇些观众临时充数……群众宁愿到广场、公园自娱自乐,却对一些文化活动提不起兴趣,原因何在?

  有些地方的文化工作,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忽视了对群众的培育。比如,举办某个活动,搞一个仪式,请领导授个牌,再邀请媒体走马观花地看一遍,已成了一种普遍套路,而群众能否从中获得实惠则是“后话”。再如,一些社区文化中心,也常有“衙门小阵仗大”的架势,自身服务意识缺位,又如何引领群众走进“园林”?再加上一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条块分割、多头管理,不同项目各自为战,群众分不清谁该是服务主体,自然不愿买账。

  文化项目不关心群众需求也是问题之一。一次,笔者跟随某剧团下乡演出,出发之前,该团负责人便预言演出可能遇冷。原因很简单,该剧种在这一地域并无群众基础。既然鲜有掌声、靠一次演出也难以培育新观众,不演行吗?这位负责人告诉笔者:“演出片区是事先划好的,换个地方演,就不算完成任务。”作为一项惠民活动,其真正实施者与受惠者均无自主选择权,这类现象,在一些文化工作中普遍存在。

  工作不能被群众点赞,是因为没有真正将群众作为服务对象。在笔者看来,文化工作应经常问需于民,给予群众自主选择的权利。另外,文化工作还应建立激励机制,对于项目或服务,那些在考评上“一刀切”的做法应当废除。

  笔者在基层采访中,经常发现某些活动专项资金难到位、项目难批复的情况。倘若体制不畅,让一些热心从事文化的人出了力,却难见成效、难有回报,甚至有时不得不为一些眼前的利益搞恶性竞争,如此一来,又将如何扎实地落实惠民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