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成效显著
04.08.2015 11:3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近年来,省司法厅围绕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引导律师参加志愿活动,切实为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取得明显成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给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来感谢信,对我省多年来为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事业、公益慈善事业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省司法厅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1+1”律师志愿者的招募、选拔、派遣等工作,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开展情况,帮助解决行动实施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解除律师志愿者的后顾之忧。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律师志愿者给予记功等表彰奖励,增强了他们参与志愿行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升了广大律师踊跃参与“1+1”行动的积极性。 二是发挥优势,扎实工作。志愿律师克服水土不服、语言障碍等困难,坚持把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推动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着力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精力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了当地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利用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机会,对当地法律服务人员进行传、帮、带,帮助他们更新服务理念,提升业务技能。结合工作实际,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当地政府依法行政。 三是广获赞誉,成效突出。从2009年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发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以来,我省已连续7年参加,共有96名志愿律师参加该行动,是全国派出志愿律师最多的省份。法律援助志愿者们作出的突出成绩,受到服务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称赞。我省2014年度派出的17名律师全部获得“‘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省律师协会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4年度先进单位”称号;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颜彦、山东汇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茂冉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荣记个人三等功。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4.08.201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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