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四年山东查处问题1.4万余起
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四年来,山东省委、省纪委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
以上率下,高位约束引导
中央印发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后,山东省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研究制定《中共山东省委常委会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从10个方面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具体规定。
发扬较真精神抓督促。省本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自2013年以来逐年减少,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累计降幅过半。
实施上下联动抓整治。专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庸懒散拖”、收“红包”及购物卡等问题。
发挥职能部门监管作用。查处党员干部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查处党员干部使用假车牌照逃避监督问题,部署开展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检查。
全面层层压实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作为省纪委常委同厅局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的重要内容。
紧盯不放,持续加压发力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不变的高压,应对变异的“四风”。八项规定实施之初,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纠治、持续发力;随着工作不断深入,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制定新招、对症下药,多管齐下、锲而不舍。
注重小事小节。每年省纪委全会都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内容,专题部署安排。在执纪重点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胜。
畅通举报渠道。为方便社会监督举报,省市县三级建立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开设“12388”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多层次、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省纪委监察厅门户网站设立“纠正‘四风’监督举报e线通”,开通手机客户端举报平台和微信公众号举报端口,今年以来共分拣信息2056条,分拣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网上举报平台信息18000余条。
开展明察暗访。紧盯重要节点,省市县三级联动,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蹲守与跟踪、突击暗访与随机回访相结合。同时,调整暗访频率,随时安排暗访检查。
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强化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以来,全省共有1211人因“四风”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占各类问责总人数的78.5%。
严肃查处,越往后执纪越严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作为重中之重,动真格、出重拳、下猛药,坚决从严惩治查处,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和内部通报代替。
改进方式,坚持直查快办。省纪委直查“四风”问题,平均3至5天查清主要事实,半月之内作出处理,有效防止说情干扰。
数据最有说服力。截至今年10月,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814起,处理19235人,党纪政纪处分8583人。
强化震慑,持续通报曝光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板起脸”来抓纪律,用好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这一“利器”,坚持定期曝光、随时曝光、专题曝光相结合,不断提升通报曝光的频次。
重要节点周通报,典型问题月通报,持续不断地通报曝光,产生了强大的警示震慑效应,释放出了执纪必严、常抓不懈的强烈信号。
全省坚持标本兼治、立破并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制度规定,做到整顿治理一类问题、祛除一个病根、健全巩固一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