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策

09.07.2015  11:43

      201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

        2014年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作重要批示,要求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下“沉”经营重心,不脱农、多惠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2014年8月,农业部下发《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提出金融支农要围绕保生产、促增收,以解决农业生产“贷款难、贷款贵”为着力点,以财政促进金融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建设的金融保障水平。

        2014年9月,银监会、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应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服务需要,调整信贷结构,创新产品服务,强化激励考核,确保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

        2015年1月,中央1号文件发布,明确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要主动适应农村实际、农业特点、农民需求,不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动金融资源继续向“三农”倾斜。

        2015年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增加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额度500亿元,支持金融机构继续扩大“三农”和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引导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2015年4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2015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