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委市政府听取民族工作汇报
近日,临沂市第107次市委常委会议、第70次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工作汇报。市委书记林峰海,市长张术平,副市长赵爱华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工作作了强调。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黄杰重点汇报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省政府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建议,并就《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起草情况作了说明。会议同意市民宗局提出的贯彻落实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建议,确定近期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制定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
林峰海对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民族工作强调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近年来,各级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扎实做好民族工作,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好的成绩。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民族工作的要求,一是加强政策方面的宣传,学习好、宣传好中央有关民族方面的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因地制宜发展民族经济,帮助抓好少数民族村居班子建设,努力形成做好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要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把各类不和谐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四是要促进共同进步,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使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张术平强调,全国、全省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规模大、规格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是人口大市,也是民族工作重点市,现有的5万多少数民族群众,是全市人民不可缺少的重要群体。对于民族工作,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希望继续发扬优良传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服务于全市发展稳定大局,努力争取民族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对于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问题,一是同意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市政府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达中央、省会议精神,表彰先进,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制定出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增加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将目前市财政每年列支的100万元增加至每年列支200万元,今后将随着形势发展,继续给予适当增加。
赵爱华指出,长期以来,市民族宗教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足部门职能,多措并举,创新思路,积极主动地做好民族工作,全市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目前,就全市目前民族工作整体情况来看,部分少数民族村经济事业的发展仍然是一块短板。要解决好这个问题,一方面要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接,争取在政策资金方面继续给予支持;另一方面,市财政要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各类扶持资金额度,继续加大倾斜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服务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协作共管机制,加强对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的整合,构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外来少数民族人口信息共享和动态服务管理,帮助解决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子女上学、流动经营、社保、医疗等生产生活方面产生问题。同时,要把临沂商城配套建设纳入总体规划,逐步做好为国外穆斯林客商服务的清真餐饮、住宿、生活、文化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解决好国外穆斯林客商的清真饮食、子女上学、宗教生活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