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召开
12月22日上午,临沂市妇联、市委政法委联合在郯城县召开全市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现场推进会。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人民法院院长、妇联主席、民政局局长、司法局局长等9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参观了郯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郯城街道东城社区“好之姻”幸福家庭服务室、郯城县婚姻家庭矛盾调解中心、幸福家庭指导中心、郯城县人民法院婚姻家庭调解室五个工作现场,全面学习了郯城县在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坚持“四个阶段、三个平台、五方联动”,抓住“结婚前、结婚时、结婚后、离婚时”四个关键期,依托婚姻登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离婚案件审判三个平台,坚持综治、妇联、法院、民政、司法行政五方联动,加大婚姻家庭矛盾联动联调力度,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经验做法。郯城县妇联、县综治办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
会议对妇联系统开展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进行了总结,对下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动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参与幸福家庭创建。广泛发放《幸福家庭密码》宣传册,将幸福婚姻家庭知识宣讲纳入“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开展幸福家庭、亲子关系、矛盾调解等公益宣讲,2016年完成38万人的培训任务。二要坚持预防为主,抓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农村、社区建立幸福家庭服务室,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组建巾帼调解员队伍,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三要搭建调解平台,提升婚姻家庭矛盾调处水平。县、乡、村都要成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建立各级专兼职调解队伍,提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四要延伸工作手臂,用社会力量做好家庭工作。各县区要建立各类社会组织,构筑“妇联+社会组织”、“妇联干部+专业人员”、“妇联干部+志愿者”的幸福家庭服务体系。五要全力协作配合,确保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取得实效。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加强协作配合、调度和督导。相主席最后要求,各县区要全部建立幸福家庭引导机制建设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2016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开,2016年市妇联半年工作会进行观摩交流。
(临沂市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