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教育部门2014年为民实事全部完成

11.02.2015  11:34

2014年,临沂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十件为民实事,教育部门主要涉及“校舍标准化、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县验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城区学校“三年联建”工程和临沂一中北校区建设等三个方面。目前,三个目标任务已顺利完成,其中全市校舍标准化建设工程已开工249万平方米,超出年初规划面积66%;兰山区、罗庄区、临沭县、高新区已顺利通过省和国家验收,河东区、沂南县、沂水县、经济开发区已通过省评估验收;标准化幼儿园已建设完成252所,超出年初规划21%;城区学校“三年联建”工程已开工31万平方米,超出年初规划面积3%;临沂一中北校区17个单体工程已全部完成,高一新招收20个班学生已于2014年秋季如期进校就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相关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把民生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相关科室,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落实和推进。将工作完成情况与责任人、相关科室绩效考核和综合考评相挂钩,进一步提高责任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为民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多方筹措资金。 借助我市享受国家中部地区和省西部经济隆起带政策有利时机,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更多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2014年共争取省以上教育民生资金已达14.6亿元,比去年多1.5亿元,约占全省总量的1/6。市级教育类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在财政总支出中的比重逐年加大,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各县区根据分担比例,及时落实好配套资金,为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全市各县区投入资金总额达60余亿元。 三是加强调度督查,确保完成任务。 共组织召开教育民生工程调度会议19次,分别从不同层面推进工作。继续在《临沂日报》头版显要位置公告教育综合督导成绩,有力促进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推进教育民生工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将工作进展情况送呈市领导、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使各县区明确差距、找准位置、自我加压。加强现场综合督导力度,充分采用教育、财政等部门的联合组验收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业务指导专家组的巡回督导以及市政府、政协等部门的领导视察督导等多种方式,使各县区政府进一步理清了民生工作的推进思路,明确了工作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共督导检查乡镇168个次、学校1660所次,行程6.2万余公里。(临沂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