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已有11.6万辆新能源清洁能源车

13.07.2016  00:09

   中国山东网7月12日讯 (记者 董理) 交通运输行业是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12日下午,在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山东绿色交通省创建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赵方德表示,山东作为交通大省,新能源、清洁能源运输工具推广力度不断加大,截止今年5月份,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已达11.6万辆,约占总数的10%。

  赵方德指出,交通作为资源密集型和能源消耗型产业,是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2013年1月,交通运输部与山东省政府签署了共同推进山东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举行会谈备忘录,从科技进步、信息化建设、“公交都市”建设、节能减排、多式联运和甩挂运输等方面,全面推进山东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5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山东省绿色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超额完成全国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目标10%以上,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等任务目标。山东省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省财政设立了每年1亿元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2011年至今,山东省累计获得国家节能减排以奖代补资金近5亿元,在全国位居前列,为开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提供了资金保障。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先后制定出台《LNG推广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部门均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为交通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山东省以开展示范试点、营运黄标车淘汰、交通工程扬尘治理、清洁能源(新能源)运输工具推广应用等工作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省交通节能绿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建设全省绿色交通省奠定了良好基础。

  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框架逐渐形成

  赵方德介绍,山东省积极争创国家示范试点,探索积累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经验。山东省除作为绿色交通省创建试点,还有全国LNG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省份,济南、青岛两个公交都市示范城市,青岛、烟台两个城市试点,青岛港、日照港两个主题性试点等一系列试点项目。

  另有15个项目被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节能减排示范项目,48家交通运输企业参加了国家“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

  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成效明显

  山东省政府第267号令发布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按照省政府要求和职责分工,积极督促做好营运黄标车的清理工作。制定实施《山东省道路运输业营业性黄标车治理方案》,要求各市按照公安部门提供的“全省黄标车保有量统计表”与道路运输部门营运车辆数据库逐车进行比对核实,在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许可、车辆年审、检测维修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将不符合标准的黄标车清理出营运市场。

  到2015年底,山东省在册营运黄标车已全部淘汰出营运市场。

  交通工程扬尘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全省交通在建工程均在施工过程中综合考虑运距合理、节约土地、生态环保等因素,科学管理,不断改进施工工艺,大力推广施工标准化,加大对现有机械设备油改气技术改造力度;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生活区和加工区进行硬化处理,落实专人负责施工区保洁、维护,适时洒水降尘,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工程车辆进出工地必须进行清洗,垃圾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新能源、清洁能源运输工具推广力度不断加大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以天然气汽车为重点,在交通运输领域大力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新能源运输工具。目前已有日兰高速菏泽、莒县服务区、京沪高速莱芜服务区、泰新高速泰山服务区、滨莱高速滨州服务区5对10座加气站建成投入运行,日兰、京沪高速LNG绿色物流通道逐步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截止今年5月份,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辆已达11.6万辆,约占总数的10%,其中天然气车辆保有量98373辆,天然气车辆中LNG车17837辆。

作者:董理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