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环保局认真学习《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切实规范环保执法行为

26.08.2016  09:32
        长清区环保局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环境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在实际执法工作中积极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规范执法,树立环境监察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始终坚持环保工作在基层,在企业的工作理念,建立联系企业制度,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进行调查调研、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环保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职能职责、办事程序、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给企业,竭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开展环保上门宣传。环境执法人员深入企业送环保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治污技术上门,现场查看治污设施运转和达标排放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合理治理方案。促进辖区企业对环保法的贯彻落实,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严格执行环保操作规范,加强环保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达标排放,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       三是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主观能动作用,落实企业对自身环境行为负责的目标,强化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相结合机制,积极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把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作为推进企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       四是坚持服务性监察。深入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建议,积极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寓环境监察于环境服务之中,在环境服务中强化环境监察。同时,积极当好参谋助手,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预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五是坚持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行执法人员亮证执法,文明服务。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