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当今世界文化发展趋势及其应对(之二)
文化与经济高度融合,是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大趋势之一。文化与经济相互交融,主要表现形态是文化产业的崛起。如何把握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走向、吸取发达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教训?如何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本期观察版刊发的4篇文章围绕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文化产业成为重要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是兼有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的产业形态,具有绿色环保、高附加值、消费群体广等诸多特点和优势。当前,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支柱性、先导性、引领性的产业形态,成为世界经济、文化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文化产业的界定和分类
现代意义的文化产业概念,是30多年前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提出的。它将文化产业界定为: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分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一般来说,文化产业可分为三类:一是生产与销售文化产品的产业,二是文化服务产业,三是具有较高文化附加值的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文化产业的经济性与生产性,将其分为影视产业、音像业、广告业、咨询业、网络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娱乐业等。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国家对文化产业的称谓不尽相同,如美国说的是版权产业,欧盟说的是内容产业,英国说的是创意产业,日本说的是感性产业等。这也体现出各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此外,不同国家和经济体的发展水平与利益诉求不尽相同,对文化产业的分类也存在差别。比如,美国的版权产业分为文化艺术业(含表演艺术、艺术博物馆)、影视业、图书业、音乐唱片业四大类;欧盟的内容产业主要分为制造、开发、包装和销售信息产品及服务产业;日本的感性产业分为内容产业、休闲产业和时尚产业;等等。
世界文化产业发展态势
从文化与经济的关系看,世界经济发展经历了从产品经济到服务经济再到文化产业经济逐步提升的过程。文化产业的巨大经济潜力已被许多国家和主要经济体所认同,世界文化产业呈现群雄并起、千帆竞发的局面。美国和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支柱产业,其增加值超过其他产业,增长率普遍高于经济总量的增长率。俄罗斯、巴西等新兴市场经济体的文化产业正朝着支柱产业的方向发展,其增加值所占比重也在迅速增加。
文化产业在全球的快速发展和融合,既推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出口收益,也促进社会包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文化发展。2013年,我国经济首次出现产业结构三、二、一的格局,首次成为全球第一贸易大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经济体,我国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必须打破行业、地域、专业、部门和所有制壁垒。这对于调整经济结构、增强文化原创力、破解制造业产能过剩难题、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意义重大。同时,应推动我国文化产业自身升级换代,由传统业态、低端旅游等向高端科技特别是线上业态、电子商务、移动运营发展。
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思路
在世界文化产业竞争激烈、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加快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积极回应调整经济结构、稳定经济增长的现实需要,将文化产业作为高端产业和目标产业形态。这迫切需要加强宏观经济层面的顶层设计,改革体制机制,科学确立文化产业发展的管理、研发与运营机制。
二是根据具体发展层次、行业水平、现有条件,采取一区一策、一业一策的方案,解决东部、中部、西部之间以及不同梯次、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之间文化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推动包容性发展。
三是构建文化产业纽带,促进东部与中西部在人才、投资、技术、管理、企业家能力和贸易等方面的对接。那种临时性、无偿地以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援建模式往往不可持续。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应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等,使到西部投资开发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在“双创”热潮中不断生长的小微企业在文化产业开发中获得经济利益。
四是大力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政策改革创新。以土地或地产换发展、以免租金等吸引企业入驻的商业策略已不能获得实效。我国文化产业经济政策创新的主要目标应定位于全方位建立人才、环境、交易、体验平台,包括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互联网金融、众筹在内的投融资方式、上市融资机制等运营平台,4G时代网络化、移动化以及线上线下完美结合的技术与销售平台,可实行综合服务的孵化器运营平台等。
(作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金元浦)
发达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经验与问题
以美国为代表的部分发达国家没有使用“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但综观这些国家近年来文化与经济融合发展的状况,不难发现值得我们吸收和借鉴的有益经验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政府、社会与市场良性互动。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政府、社会与市场经过长时间的磨合,形成了良性互动关系,推动文化产业取得长足进展。比如,美国在政府层面形成“一臂之距”管理模式:由政府设立国家艺术基金、人文基金等公共基金,投入公益性文化事业,并在公共基金以外探索出博彩、旅游、拍卖、债券、募捐等多种融资方式。在社会层面,美国注重发挥非营利文化机构的作用。根据2014年公布的《美国艺术指数报告》,截至2012年,美国非营利文化艺术机构有91000家,文化艺术企业超过80万家,有210万艺术家,年文化消费支出约1510亿美元。在市场层面,美国营造了比较成熟的文化市场环境,形成了包括好莱坞电影、百老汇戏剧、流行音乐、出版、广播电视和画廊等在内的立体化文化娱乐业,且整个产业都建立在自负盈亏的基础上。
创意为王,鼓励创新。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大都经历了从“山寨”到“原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国家越来越强调创意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日本早在1885年就制定并颁布了《专利法》,从上世纪中叶开始,还将每年的4月18日确定为“发明日”。为了激发民众的创新潜能,日本创办了天皇奖、总理大臣奖、内阁大臣奖、发明协会奖、全国发明奖等各种鼓励原创发明的奖项。日本尤其重视年轻一代的创意能力,媒体和学校都有意识地鼓励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创造发明,并将他们的发明和创意制作成人们喜闻乐见的电视综艺节目。韩国政府创办了“原创文化数码机构”和“故事银行”两个项目,系统开发本国的历史和文化资源,为广播电视节目的编写、制作服务。
伴随互联网发展转型升级。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文化产品的生产、消费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像英国这样的文化产业发展先驱陷入了“创新者困境”,昔日成功产生的惰性阻碍了其对新环境的适应。为摆脱这一困境,英国智库于2014年4月发布了《创意经济宣言》,指出英国原来对创意产业的定义、相关政策和经营模式已跟不上互联网时代的发展步伐。报告建议英国政府重新定义创意产业,将定义简化为“专门使用创意才能实现商业目的的部门”,并且扩大分类;还建议开放互联网,在教育方面加强数字技术的普及,在税收政策等方面鼓励创新。与此同时,其他一些国家也积极顺应互联网时代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比如,韩国正在积极打造世界一流的数字基础设施;新加坡实行雄心勃勃的教育改革计划,并与以色列在知识产权领域进行合作;巴西支持开放数字资源,促进知识共享;美国硅谷成为社交媒体大本营,纽约、北卡罗来纳、波士顿、奥斯汀和得克萨斯等地积极创建创意商业中心;加拿大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举措,吸引国外企业对本地的视频游戏、音乐、电影和出版行业进行投资;等等。
需要注意和规避的问题。在肯定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存在的诸多问题。比如,有的发达国家如英国随着领导人变更或政党轮替,文化产业、创意产业政策有较大起伏,缺乏可持续性;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欧洲一些国家文化创意经济的发展势头遭到一定程度遏制,发展速度减缓;一些国家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片面强调文化产业的娱乐属性,致使在一些国民尤其是青少年中出现过度娱乐化倾向;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们注意和规避的。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意 娜)
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文化产业作为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外文化交流和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从世界文化产业发展大趋势看,“互联网+”已成为文化产业的基本发展环境。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须积极顺应这一潮流,发挥“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资源整合、跨界融合功能,推动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强化文化企业的互联网思维。所谓“互联网+”,不是指用互联网来取代传统产业,也不是指将传统产业原样搬到互联网平台上经营,而是指文化产业从业者应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思考网络用户需要什么样的文化消费。互联网思维最大的特点是无边界,互联网平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各种新的可能性:企业可以在互联网上确立多种多样的产业类型和营销模式。这些新的可能性并不局限于互联网的线上平台,企业还可以通过线上平台整合线下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两个平台的沟通整合。这就是“互联网+文化产业”赖以存在的互联网思维,也是“互联网+文化产业”的价值源泉。
用“互联网+”提升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建立在现代治理机制与新形势下的转型发展规划上。建立健全文化企业的现代治理机制,一方面需要改进其决策管理机制,使之适应市场环境的新需求;另一方面需要推动企业投融资机制现代化,以满足市场拓展的新需求。新形势下推进文化企业转型发展,需要通过“互联网+”,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尤其要认真研究传统业务与互联网领域的结合。提升文化企业特别是国有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需要实现传统文化产业向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转型,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大背景下重塑企业的生产与运营模式。
以优质文化产品开辟新的产业链条。文化产品的质量是文化企业的生命源泉。只有拥有高质量的自主文化产品,文化企业才能把握发展的主动权。以视频电影市场为例,伴随着文化产品质量的提升,以视频为媒介的产品营销现象越来越普遍,逐渐形成了“视频+电商”的文化产业新形态;企业在视频、电影等内容产品中加入广告元素,并将内容产品与电商平台相结合,引导消费者一边看视频一边购物,开辟了一种崭新的文化产业链。围绕优质文化内容,可以形成以明星和衍生品为开发重点的产业链条,以明星及其粉丝为切入点开发内容资源的各种各样的衍生品,进而带动粉丝消费。这为文化企业带来更大的价值增长空间。
强化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互联网+”为文化产业、文化企业发展带来了广阔空间和便捷条件,同时对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首先需要清晰界定文化企业的社会责任:部分文化企业承担着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引导、国家信息安全等文化责任,另一部分企业的文化产品仅仅与普通民众的日常文化生活相关,它们的社会文化责任是不一样的。对于前者,政府要在财政、税收等方面提供更多的扶持;对于后者,政府主要通过营造环境、加强监管鼓励企业生产优秀文化产品,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与此同时,还应结合文化走出去的国家大战略,以文化共同体的互惠模式推动国家间、地区间文化产业合作;以联合投资和企业并购等方式,实现民营文化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快速提升。
完善文化企业的投融资配套机制。投融资问题越来越成为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为了更好地支持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应建立和完善政府指导、市场运作、最大程度整合金融资源的投融资配套机制。在重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发挥政府引导调节作用,建立以支持创业企业等小微企业为目标的金融扶持机制,吸纳金融机构、大企业等社会资本加入,利用财政补贴等方式降低小微企业的金融风险,努力为小微企业营造安全、稳定的金融发展环境。
(作者: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陈少峰)
发挥美对文化产业的引领作用
文化产业是生产精神产品的产业。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除了商品属性,还有显著的社会属性,肩负着文化艺术再生产和传承人类精神文明的职责。因此,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提升离不开美的引领。
创造美、传播美、再现美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特性
美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精神根基,是人性中辉煌、亮丽、动人的不灭光芒,是指引人类不断走向美好境界的精神灯塔。美的东西总是给人希望、给人滋养、给人鼓舞、让人升华,使得生命有价值。优秀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除了艺术化地展现特定民族精神、文化传统的源流,还应形象、生动、具体地表达人类生存的终极意义,传递人类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通过美的传递给人以无尽的希望与勇气。
实践证明,大凡创造美、传播美、再现美的文化艺术作品、文化活动、文化服务,都会受到人们长久的青睐、赞颂和传播,因为它们满足了人类高尚的审美需求。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对美的创造、选择、传播更加迅速与及时;大力发展表现美的文化产业,已成为全球化的浪潮和世界性的趋势。用美的精神提升我国文化产业内涵,用全球视野引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方向、用互联网技术催生我国文化产业新业态,已成为时代的必然要求。
价值追求与责任担当是美的引领的重要内容
对文化企业而言,美的引领既体现为对艺术和审美的价值追求,也体现为“开风气之先”的责任担当。回顾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历程,我们会发现:凡是以价值追求和责任担当为核心理念的文化企业和机构,其业绩就会蒸蒸日上;而不顾社会责任、投机取巧、见利忘义、哗众取宠的文化企业和机构,往往只是昙花一现。
例如,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蝉联7届“中国文化企业30强”。该企业之所以能在相关领域稳居领先位置,根本原因在于:在剧场演出这个并不景气的传统演艺行业里,它坚守社会责任,带给广大喜爱戏剧的观众丰富多彩的“美的创造、美的再现、美的传播与美的分享”。业界良好的品牌效应,使得它能够在相关产业领域纵横捭阖,不断扩充剧院院线、艺术品购销网络和连锁影城等渠道,并逐步强化与之匹配的演出剧目、艺术品经营等内容生产,构建强大的文化产业价值链。
持续创新是实现美的引领的重要方式
美的引领既是一种先进的经营理念,也是一种先进的经营方法。追逐时尚是很多现代人的精神需求,不断创新是文化产业、文化企业的“王道”。创新是美的源泉、美的升华,是美的引领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人类文化发展的强大动力。
发挥美的引领作用,需要文艺创作者和文化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从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出发,通过持续创新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文艺创作和文化产品创造是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的深度创新,是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的集成,是胸怀和创意的对接。这需要文艺创作者和文化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不断提升发现美的智慧、表现美的方法、传播美的手段。我国文化产业要想进入世界文化产业前列,最根本的就是要创新、创新、再创新。
(作者:北京工业大学教授 王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