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落实24.74亿元带动投入223亿元助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

26.11.2015  11:23

 

      据刚刚结束的养老服务业发展省级资助项目备案清算情况统计,2013-2015年度省财政共兑付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74亿元,带动市县政府和社会投入223.2亿元,充分发挥了省级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助推全省养老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资助新建养老机构建设补助14.81亿元,扶持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等养老机构新扩建项目863个、新增床位22.3万张,带动投入194.4亿元,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71个、新增床位12.3万张,民办养老机构392个、新增床位10万张。       二是资助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8.55亿元,扶持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750个,带动投入27亿元;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10108个。       三是落实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奖补资金7900万元,对6个市级、58个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给予奖补,带动投入1.8亿元。       四是兑现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3471万元,连续三年对731个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涉及老年人7.47万人次,其中民办养老机构618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13个。       五是落实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经费2457万元,支持开展高级护理员和管理人员培训106期、培训10084人次,奖励 119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护理员,补贴25名从事养老服务业新入职大学生,奖补设立养老专业的4所高等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