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国税去年组织收入483.64亿元落实各项税收优惠162亿元
05.01.2016 12:30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2015年济南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483.64亿元。全年共落实“营改增”、出口退税、高新技术、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162亿元,实现了组织收入规模和质量双提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国税局共组织税收收入(含海关代征)494.43亿元,比上年增长8.53%;剔除海关代征,国内税收收入完成483.64亿元,比上年增长9.79%。其中为我市提供直接财力115.54亿元,比上年增长8.82%,进一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可靠的财力保障。
2015年,全市金融业、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其中,证券保险、转让股权等税收收入直接增加地方财力7.6亿元,占地方财力增量的81.7%。
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组织税收收入2100亿元,比“十一五”增长69.7%。“十二五”期间,国税系统落实税收优惠576亿元,是“十一五”的2.1倍。其中为新创业和中低收入群体等小微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7.7亿元;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自主研发力度等高新技术企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36亿元;通过制定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简化审批程序等服务举措,为全市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188亿元。
本文来源: 山东华网
05.01.20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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