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专项整治企业排污 多地企业外排废气超标

07.01.2015  17:11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通报了2014年第三次全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本次专项行动于2014年10月至11月进行,以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为主题,重点检查济南、淄博、东营、泰安、莱芜、德州、聊城、滨州8市落实《山东省2014年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情况,燃煤发电、钢铁、水泥、化工、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检查结果显示存在少数企业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个别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个别单位小锅炉仍未彻底拆除等问题。

  其中淄博、东营、泰安、聊城、滨州存在企业外排废气超标。如聊城山东华源铝业有限公司(原称山东信发希望铝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3#炉410t/h外排废气NOx超标9.3倍。茌平信发华宇氧化铝有限公司,5#机组520t/h外排废气NOx超标8.9倍。泰安市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外排废气SO2浓度1037mg/m3,超标4.18倍。国电山东石横发电厂2#炉外排废气NOx浓度270mg/m3,超标1.35倍。

  个别企业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十万辆商用车扩能提升项目未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制度。宁阳县金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1#、2#有环评手续未验收,3-5#无环评手续等。

  山东省环保厅对东营市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新汶顶峰热电有限公司、莱芜市西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邹平齐星开发区热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检查出现的其它问题已责成相关地市环保局依法立案、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切实解决企业突出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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