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山东2014年15家企业环保监测造假被查 15名责任人被拘

14.01.2015  21:06

    数据质量是环保监测的第一生命线,记者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2014年山东省环保厅共查处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控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15起,对相关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将其中13起符合条件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15名责任人被处5至15日行政拘留。

   重拳打击弄虚作假 15名企业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齐鲁网记者了解到,对15家企业破坏或干扰自动监测设施、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山东省环保厅实施了顶额罚款、通报、扣减环保补助、限批等行政处罚。同时为了加大惩戒力度,提升震慑效果,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动查处机制,将符合移交条件的13起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涉案的15名责任人处以5至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对待企业环保数据造假,我省实现了从罚款到罚人,从处罚企业整体到追究具体责任人,提前一年与新《环保法》接轨,开创了全国此类案件处罚的先河。

   企业作假手段“软硬兼施” 环保部门凌晨突击  

  山东省环保厅工作人员告诉齐鲁网记者,目前自动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手段分为两大类,可谓“软硬兼施”。“软手段”是通过修改设备工作参数等软件手段造假,如修改自动监测设备工作参数,利用造假软件模拟数据。

  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17日凌晨,山东环保厅监控中心对费县圣凯热电公司进行独立调查。调查人员进厂后车辆遭到路障阻碍,步行5分钟后到达站房检查。检查发现在调查人员进厂后S02数据大幅升高,与进厂前上传省平台数据差距很大,怀疑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但由于受到路障阻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未能查实具体造假途径。

  调查人员于18日下午再次对该公司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S02浓度为1988mg/m3,工控机和上传省监控平台S02浓度为115mg/m3,二者数据不一致。当调查人员进站房检查时,工控机S02数据瞬间变成与分析仪数据一致。经排查,发现在该企业脱硫DCS中安装了数据模拟软件,干扰了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

  调查人员固定好证据后与省公安厅联系,省公安厅责成临沂市公安局负责查处,省监控中心现场向公安部门移交了相关证据。目前,公安部门已对该企业总工李某实施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硬手段”是通过破坏采样系统等硬件手段造假,如在设备采样管上私接稀释装置。在被查处的15起案件中,有11起采用软件造假手段,原因是软件造假实施迅速,造假痕迹容易消除,“技术含量”较高,非专业人员很难发现,调查取证困难。

  2014年10月28日,监控中心对山东莒州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独立调查。调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多次说明执法要求,企业保安仍以请示企业领导为由阻挠调查人员进入调查,10分钟后调查人员进厂调查。通过调阅自动监测设备历史数据发现,尽管监测数据不超标,但自动监测数据在调查人员进厂后大幅升高,怀疑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在检查人员对采样管线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自动监测站房附近隐蔽处设置了配气装置(氮气、氧气),将配好的氮气和氧气通过输液管和输液针头导入自动监测设备采样系统,以此控制采集气体的浓度,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调查期间,企业有1名工作人员还将输液管等造假工具强行拆除,并携带逃离现场。

  调查人员将相关证据移交给当地公安部门,经公安部门调查,造假者为企业员工谢某,对其实施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快、准、细、狠   独立调查各个击破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查处违规企业,山东省环保厅根据数据监控、对比分析,环境质量与周边排污单位关联,信访举报等途径,确定重点检查名单,采取独立调查的方式,在半夜或凌晨时段进行突击检查,快、准、细、狠,猛力出击,各个击破。“快就是要第一时间达到预定检查点位”,记者了解到,为把握这一稍纵即逝的证据固定机会,调查人员往往需要以最快的速度爬山几十米高的监测平台,同时通过比对监测确定自动监测数据准不准。

  为了确定具体造假手段,检查人员要详细检查位于几十米高处的采样探头,一厘米一厘米的检查几十米长的采样管路,逐一核对几十甚至上百个设备参数,详细调阅运营记录等。

  “狠就是检查人员要对弄虚作假行为嫉恶如仇,狠下一条心,对造假问题一查到底。”环保厅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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