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四位一体”推进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工作

26.11.2014  13:20

  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经营规范工作推进会,建立了监管部门、镇(街道)办事处、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工作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完善社会管理手段,运用市场规律催生社会共治。第一批共规范26所学校周边,检查食品经营业户312户,登记食品摊贩60个,督促办证14家,办理食品生产经营报告登记卡45个。
  一是注重发挥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主导作用抓部署。针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所处镇(街道)及社区居委会的现状,及时指导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规范工作。二是协调相关监管部门抓登记。积极与城管执法部门配合,食品摊贩均须按照要求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城管部门予以审查同意后发放《食品生产经营报告登记卡》。三是借助学校和媒体力量抓宣传。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在校园内发放食品安全明白纸、在校园外张贴食品安全告知书,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同学和家长,并在媒体制作“温馨提示”,进行专题报道,营造了“人人不到未报告登记的摊贩购买食品”的浓厚氛围,倒逼食品摊贩自觉纳入监管范围,努力构建起社会共治格局。四是发挥市局力量抓督导。市局制定了《莱芜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登记表》,组织各区全面排查摸底数。围绕落实5条规范标准,结合《莱芜市食品生产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相关监管内容进行了整合,统一印制了登记卡、承诺书、检查记录表等材料共12300份,分发到各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确保了文书统一,有条不紊的开展规范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了暗访抽查,10月底对17所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抽查暗访,对发现的亮证行为不规范、票据留存不全、执法检查记录不全、环境卫生条件差、宣传工作不到位等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印发了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和下一步的工作要求,督促基层不折不扣完成任务,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