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住建局着力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

26.01.2015  17:00

      为认真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要求,新泰住建局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两书一牌”制度。
    自元月1日起,所有新建项目开工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都要签署授权书,明确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都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明确应该履行的职责及承担的责任。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的,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如有变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变更前后质量责任分别由相应的项目负责人承担。
      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同时,建设单位应建立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应当立即补签授权书和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未办理补签的工程,一律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内容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建管局、质监站、行政服务科等部门实行联动机制,分别把好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三关,及时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目前,新开工5项工程均已签署授权书和承诺书,新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补签15项,设立永久性标牌15项。下一步,住建局将进行专项检查,凡不按规定落实执行“两书一牌”制度的,一律责令整改,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行为,并严格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齐文波    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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