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山东省城市雨源型季节性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的通知
07.08.2017 18:3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鲁建城建字[2017]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市政)局,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和省政府《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鲁政发〔2015〕31号),指导推进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我厅委托山东省城建设计院等单位编制了《山东省城市雨源型季节性黑臭水体整治技术导则》,该导则业经专家委员会审定通过,编号JD14-035-2017,现予以发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该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城建设计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7月5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07.08.2017 18:37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建质安字〔2017〕1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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