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 积极作为 努力开创全省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同志们:
这次全省林业局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十二五”全省林业工作,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思路,安排部署2016年林业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十二五”工作简要回顾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和绿色山东为目标,以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和科技创新,全省林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林业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基本完成了主体改革任务,全省集体林地确权面积4253万亩,占林地总面积85.6%;林业合作组织建设、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1476家,入社群众88万户。全省参保森林面积1078万亩,保险金额达到81.6亿元,林权抵押贷款达到50亿元。建立了莱阳市和新泰市两个国家级林权制度改革综合试验区、141个县级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成立了全省林业专业合作社联盟。国有林场改革有新突破。以泰安、临沂两个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市为引领,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全省有117处国有林场划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占国有林场总数的75.4%。国有林场职工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参加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职工分别占职工总数的85%和40%。投资7.12亿元,全面完成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并上报国家林业局。
(二)造林绿化快速发展,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林业重点工程扎实推进。组织实施了长江防护林、沿海防护林、世行贷款生态造林和荒山绿化、退耕还果还林、绿色通道、鲁冀边界防护林带等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大力推进交通沿线、河流湖泊、城镇村庄、宜林荒山等重点区域绿化美化。全省完成造林面积1590.7万亩,较“十一五”期间增长20.5%,林木绿化率达到25%。大力开展生态林场建设。坚持政府主导、流转土地,市场化运作、林场化管理,建设生态林场1009处,经营面积达720万亩,推动造林绿化向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森林城市等绿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临沂、淄博、枣庄、济南、青岛、泰安6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数量位居全国前列。烟台、日照2市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1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38个单位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同时,评选出山东省森林城市8个、绿化模范县30个、绿化模范镇132个、绿化模范单位172个。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组织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制定了抚育经营技术规程,森林抚育面积470万亩,占生态公益林面积22.9%。实施国家储备林制度。在64个国有林场建立国家储备林50多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321万立方米。
(三)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资源保护更加有力。 森林防火能力显著提升。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护林员分别达到2.1万人和3.2万人。总结推广了五莲等地以水灭火经验,全省建设水源地3100多处,改造和新建防火通道1230公里,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1256公里,新增水罐车、高压泡沫车等先进扑火装备3610台套。“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86起,受害森林面积1.78万亩,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05‰以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基础建设不断强化。建立林业有害生物测报站点1924处,灾害测报准确率达96.3%。坚持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多措并举,有效遏制了美国白蛾蔓延暴发,防止了松材线虫病扩散态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以下,被国家林业局评为优秀等次。航空护林建设取得新突破。成立了省航空护林站,建立了航空护林基地,购置了M-26直升机,成为全国第一个拥有M-26大飞机的省份。湿地保护力度明显加大。全省湿地保护面积达946.5万亩,湿地保护率由10.32%提高到36.32%。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17处、湿地公园187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59处,总数居全国首位。林政资源管理进一步增强。编制完成了省、县两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建成了全省林业资源“一张图”。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31033起,行政处罚40464人(次),较“十一五”时期分别增长533.2%和102.7%。破获刑事案件116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2人。
(四)林业产业蓬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成效明显。 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10年1820亿元增长到6198亿元。产业结构逐步优化,一二三次产业结构由45:53:2调整为35∶58∶7。全省人造板年均产量达6659万立方米,产值达1330亿元,均占全国总量的1/4强。经济林年产量稳定在2000万吨以上,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均居全国首位;种苗花卉生产面积400余万亩,年产值600亿元,年产各类苗木30亿株。森林旅游蓬勃发展,年均接待游客4530万人次,实现旅游直接收入40多亿元。高标准建设了天津绿博会齐鲁园,获得第三届全国绿化博览会金奖和最佳植物配置奖。
(五)林业法制建设实现突破,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 省人大颁布了《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湿地保护、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等林业规章、办法14件,是林业规章办法出台最多的五年。同时,省政府制定实施了全省果业、苗木花卉产业振兴规划,正在制定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木本油料、种苗、花卉5项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省林业厅制定了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森林保险等管理办法。济南、青岛、淄博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古树名木、公益林管理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业规章。
(六)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基础保障更加坚实。 全省林业完成投资1166亿元,是“十一五”的4.56倍。其中,省及以上财政投资81.44亿元,是“十一五”的3.03倍。林业科技创新成果丰硕,获得省科技进步奖48项,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79个,制订国家和省级行业标准10项,建立森林生态定位研究站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9个,建立“泰山学者”岗位等省级创新平台32个。加强良种选育推广,全省审(认)定林木良种388个,培育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新品种80多个。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省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运行。
“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创新,勇于实践,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把造林绿化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督导,推进造林绿化向纵深发展。二是坚持创新引领。创新组织形式,积极开展森林城市、绿化模范单位等多形式、多层次的绿化创建活动,激发社会各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政策驱动。坚持创新投融资机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四是坚持重点突破。坚持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组织实施重点林业工程,实现林业规模化、工程化、规范化发展。五是坚持兴林富民。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经营,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林农群众,从而调动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这些做法和经验,既是“十二五”期间林业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根本原因,也是今后加快林业发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我们要以一贯之地坚持下去。
二、“十三五”林业工作总体思路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准确把握林业的新形势新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抓住发展机遇,妥善应对各种挑战,加快推进全省林业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 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赋予林业重大使命和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是人类生存的根基;林业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断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这些重大论断和举措,既为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又对林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是林业成为经济新常态下的重要投资领域。 当前,生态需求已成为社会的主导需求之一,人们对改善生态的愿望越来越迫切。林业建设与保护的生态资本和绿色资源,是供给侧结构性调整中重点内容之一,并成为新常态下政府和社会投资的重点领域。林业产业是生态产业、生物产业、碳汇产业,也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中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
三是林业成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 扶贫开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着力点,就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中央和省委都把林业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我省现有7005个贫困村、150万贫困户、394万贫困人口,80%以上生活在山区、滩区、库区。通过退耕还果还林、生态补偿、就地转为护林员等途径,既能够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有效解决精准脱贫问题,又能实现林业长期持续发展。
在看到这些发展机遇的同时,还要看到林业面临的挑战。我省是人口大省、农业大省,但土地资源紧缺,林业发展空间受到很大制约。一方面,森林资源严重不足。目前,全省林地面积4679万亩,林木蓄积1.2亿立方米,人均林地面积仅0.45亩,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人均蓄积量1.27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10。另一方面,由于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工程项目占用以及乱垦滥建、乱砍滥伐等原因,林地逆转大量增加。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全省现代林业进程,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根据这样的形势和任务,“十三五”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建设现代林业、促进生态文明为目标,以保护优先、自然恢复、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绿色惠民为核心,着力深化林业改革,着力创新林业体制机制,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着力推进林业转型升级,实现森林资源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效益不断增加,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为建设美丽山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力争到2020年,全省林木绿化率达到27%,林木蓄积量增加到1.42亿立方米,湿地保有量稳定在2600万亩,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稳定在8%以上,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900亿元,现代林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加快全省现代林业建设,实现“十三五”全省林业发展目标,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
(一)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改革创新是破解林业发展难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引领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我省林业经营体系尚不完善,需要通过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好林权流转、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我省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我省国有林场资源管护机制和监管体制滞后,需要全面推进和深化改革。我省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基础和前沿研究比较薄弱,高端人才匮乏,林业科技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需要大力改革创新。我省造林资金投入不足,需要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资造林绿化。随着全社会绿化意识的提高,需要创新造林组织形式,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调动和激发全社会造林的积极性,推动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着力实现全面均衡发展。 协调发展是健康的发展、可持续的发展,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必然要求。我省城乡绿化水平差距较大,需要坚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统筹、共同推进”的原则,构建城乡绿化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我省林业区域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盐碱滩区、风沙区和山岭薄地,森林覆盖率不高,需要加大造林绿化推进力度。我省林业生态和产业发展不协调,必须加快培育壮大后备森林资源,为产业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我省林业产业结构不够合理,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个百分点,需要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业第三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我省基层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基础设施落后,装备水平不高,人才队伍紧缺,与加快全省林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必须尽快补上基础设施这块短板,实现林业协调均衡全面发展。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要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两山论”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生态支撑。经过多年努力,我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但总体上仍缺林少绿,仍然有300多万亩荒山没有绿化,水土流失面积2.7万平方公里,相当于5个济南市的面积。我们要把加快造林绿化作为现代林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林业生态工程,着力增加资源总量,让荒山披上绿装、平原林茂粮丰、身边增添绿荫。牢固树立“保护也是发展”的理念,加大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改变森林、湿地、物种过多过快流失的被动局面。
(四)坚持开放发展理念,着力实现合作共赢。 以开放促发展,靠合作求共赢,这是我省林业发展的成功经验。目前,我省木材对外依存高达90%以上,这就要求我们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解决木材供给不足的问题。我省是全国人造板、经济林产品等生产大省,必须充分利用外部市场,加强外部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我省正处在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际上先进技术和发展经验,积极利用外国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弥补我省造林绿化资金不足问题。现代社会是一个开放社会,要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积极推进林业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林业”建设,让林农群众更方便、快捷地了解林业法律法规、重大政策、林业规划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等信息,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林业的积极性。
(五)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增进绿色惠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林业是生态产品的主要提供者,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要牢固树立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全面提升绿色惠民水平。当前,良好生态环境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强烈的需求,绿色、生态、安全的林产品已成为消费者最为青睐的生活必需品,就业增收已成为贫困人口最迫切的愿望。我们要积极探索,尽快形成一种良好的共建共享机制,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林业建设,确保群众公平分享发展成果。必须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生态产品,增加人民生态福祉。必须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扩大林产品有效供给。尽快提高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实现就业增收。
三、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确保完成造林200万亩,新育苗27万亩,中幼龄林抚育320万亩,林业总产值达到6200亿元,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恢复治理湿地120万亩,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分别达到248个和200个。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实施生态修复和保护工程,构筑生态安全屏障。 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修复和保护,开展美丽山东大造林行动。一是实施山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荒山绿化、破损山体治理、中幼林抚育、退化成熟林和过熟林改造。二是实施退耕还果还林工程,在鲁东、鲁中南山丘薄地和鲁西风沙区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三是新型平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在鲁西黄泛平原以京津冀生态协同圈建设为重点,建设大网格、宽林带的新型农田防护林体系,为农业生产提供良好生态屏障。四是实施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以黄河、马颊河、南水北调干线、胶东输水干线、德烟高速、枣临高速“两河两线两路”为主干,构建沿海、沿河、沿湖、沿路的林业生态大框架。五是实施城乡绿化美化工程,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六是实施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开展退耕还湿、退养还滩,建立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
(二)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组织实施林木种苗、花卉、木本粮油等林业产业转型升级方案和特色经济林扶贫方案,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加大林业扶贫力度。一是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木本粮油及名优特新经济林,推进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二是支持一批林业龙头企业,加强花卉、果品等林产品精深加工的研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现代林业园区,推进集群化、基地化、园区化发展。三是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创建一批知名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名牌产品。四是办好国家级和省级林业展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产品市场。加快发展林产品电子商务,拓展销售市场。五是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把部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护林员,通过安排就业实现脱贫。
(三)坚持依法治林,提升林业治理能力。 一是全面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加强林区水网、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重点林区配备消防车、串联水泵、高压脉冲水枪等扑火机具,科学布设视频监控、瞭望塔、护林房、电子卡口,建立火源火种、重点人群等进山入林数据库,逐步实现森林防火信息化。加强航空护林能力建设,做好M-26飞机托管运营工作。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控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推行无公害防控,提升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启动实施松材线虫病专项治理工程,确保完成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防控目标。三是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搞好立法调研、普法宣传,抓好林地林权管理,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限额制度。加强林木采伐管理,规范木材运输和经营加工管理。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保护好古树名木,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加大林业行政、治安、刑事案件的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开展林业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从严管理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四是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红线和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科学划定森林、林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生态红线,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安全格局。编制林地、湿地生态资源资产负债表,争取纳入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
(四)加快创新驱动,转变林业发展方式。 一是推进科技创新。加强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生态观测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建设。加强科研攻关,尽快突破瘠薄山地造林、基因遗传育种、森林重大病虫害防控等技术。制订一批林业技术标准及操作规程,加强良种引进、选育与推广,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继续开展科技下乡和科技特派员行动。二是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开展森林城市和绿化示范镇村市、县、乡、村四级联创活动,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三是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培育森林生态服务交易市场,鼓励开展碳汇造林活动。四是实施“互联网+林业”行动,积极推进智慧林业建设,逐步建立以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林业政务、林业业务、林业服务和林业商务四大平台。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一是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山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二是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抓好莱阳市和新泰市两个国家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开展滕州市和沂南县两个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改革试点;培育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全面发展;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和品种,保障林业生产经营者收益;探索开展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逐步建立自主采伐、自主经营、政府适度监管的运行机制。三是扩大林业开放。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智力,扩大鲁台在林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六)加大舆论宣传,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一是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和发展理念,宣传林业在“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二是加强生态文化基础建设,建设一批森林和湿地生态文化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馆、标本馆、植物园。同时,开展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培养公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建立评选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县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组织开展“关注森林”宣传实践活动,提高林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
(七)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管好项目、用好资金,是林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总体来看,各地对林业资金使用高度重视,管理比较到位,为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是,有的地方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的资金使用混乱,甚至出现违法违纪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法规政策办、按制度规范办、按规定程序办。各级林业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以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为切入点,从项目设计、预算、运行、检查验收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确保林业项目安全、资金安全。
同志们,加快现代林业建设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积极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山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