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出台新办法促休闲海钓业发展 实行航次签证
26.01.2015 12:39
本文来源: 半岛网
记者从日照市海洋渔业局获悉,近几年来,休闲海钓行业一直是海洋经济中日渐崛起的一部分,作为海滨城市的日照,其休闲海钓产业早已初具规模,日照市不少渔业企业也瞅准商机,积极从传统渔业向休闲海钓产业转型升级。但是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由于休闲海钓船舶数量、品种逐渐增多,且参加海钓人员增多,在船舶、人员安全管理方面缺乏持久、有效的监管,影响该行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也逐渐凸显。
正是为了规避这些风险因素,日照市政府相关部门研究并通过了该《办法》,办法内容将适用于日照海域内所有从事休闲海钓活动的渔业船舶 、船员、经营单位以及参与休闲海钓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文中所指的休闲海钓船是指从事非生产性休闲海钓经营活动的渔业船舶 ,不包括排、筏、浮具、橡皮艇等,该办法从在休闲海钓船的公司化经营、建造审批、监督管理、安全设备配备、船员及海钓人员的安全保障、渔业资源保护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该办法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月31日。
危险从业行为有了明确处罚
本次《办法》的制定出台,结束了日照市休闲海钓船发展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在针对休闲海钓行业中存在的各类危险从业行为,该办法都一一进行了表述,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港航监督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内容,制定了统一的处罚标准。
其中,对于无有效的渔业船舶船名 、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的休闲海钓船,将禁止其离港,并对休闲海钓经营单位处船价2倍以下的罚款,对于不配备或者配备消防、导航、救生等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不齐的;临水作业人员不穿救生衣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可以对休闲海钓经营单位处以警告、10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对船长处以警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于船舶进出渔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渔港监督机构办理签证而未办理签证的;在渔港内不服从渔港监督机构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秩序管理的,将对船长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扣留其职务船员证书3至6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船长证书。
休闲海钓船船员酒后上船从事驾船、轮机作业的,由渔政、渔港监督机构根据《山东省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责令其改正,可以处警告,扣留或者吊销证书、证件,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解读
1禁止“挂靠”,推行公司化统一经营
办法规定,休闲海钓船从事休闲海钓活动应当由休闲海钓经营单位统一组织经营 ,而经营单位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分别为: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经市及市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休闲钓场;具备休闲海钓船专用泊位、服务区等配套设施 ;具备休闲海钓经营的其他条件。据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解读,休闲海钓经营单位进行统一经营 ,要对海钓船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应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设立安全值班室,配备至少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另外,办法明确规定,经营单位同时应该具备渔业安全信息终端设备、专用码头或泊位,并为每艘休闲海钓船建立安全营运档案,并且需要批准的钓场内从事经营活动,更应当在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可捕标准鱼类目录及规格,对垂钓到国家 、省重点保护的苗种、怀卵亲体及不符合可捕标准的鱼类应当及时放生。“这种成规模的公司化运营模式,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有了明确的要求,可以带动海钓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提高 。”据海洋渔业局工作人员介绍,公司化运营模式禁止了休闲海钓船只“挂靠”经营 ,可以从根本上杜绝经营者与挂靠单位安全管理责任不清楚而造成的相互推诿现象。
2 所有休闲海钓船舶须办理“身份证”
按照办法规定,休闲海钓船应当按照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船型,在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休闲海钓船研发与建造基地制造,船长不得超过20米 ,航速不得超过15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造旧船从事休闲海钓活动。所有的休闲海钓船作为养殖渔业船舶纳入管理 。如果有休闲海钓经营单位需要建造休闲海钓船,应当向所在地的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
按照规定,休闲海钓船应当具有合法“身份证”,且符合5个方面要求: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具有有效的渔业船舶国籍登记证书;具有有效的休闲渔船安全证书;船员的配备符合从事休闲海钓的要求;符合《山东省休闲渔业船舶检验规定》要求。在外观方面,休闲海钓船应当在驾驶室两侧悬挂船名牌及专用标志,船舷两侧应当清楚规范刷写船名号,驾驶室顶部悬挂休闲海钓专用标识旗,水线以上及甲板室统一颜色标识为白色。
同时,经营单位应当为船员办理渔业互保雇主责任险,应当为休闲海钓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休闲海钓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船籍港所在地公安边防部门申请办理《出海船舶户口簿》,为船员办理《出海船民证》,并接受公安边防部门的治安管理。
3 首保船舶、人员安全,实行 航次签证 安检
办法将船舶及人员安全放在了最重要位置,明令禁止各项船舶“带病”出海行为,明确要求建立不同级别突发状况应急预案,并提出实行航次签证制度,休闲海钓船每次离港前,船长应当向渔港监督机构申请签证并接受安全检查,进出港口还应当向公安边防机关申请办理边防进出港查验手续。
在等候区内,经营者应该向船上人员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包括禁止海钓人员酒后登船、禁止穿拖鞋登船、禁止攀桅登高 ,俯身戏水、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超出规定区域、不得向水里抛投垃圾及倾倒污水等禁令以及提示垂钓人员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等。
经营单位应当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航次安检,具体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核对船员和海钓人员数量,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认真做好记录,协助渔港监督机构做好签证工作。受理签证的区级渔港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对休闲海钓船符合签证条件的,给予签证;对不符合签证条件的,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运营。
休闲海钓船出海航行作业时,不得擅自改变休闲海钓活动方式;严禁超抗风等级离港、超核定航行作业区域从事休闲海钓活动;严格按核定人数承载海钓人员;严禁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活动;严禁船员酒后从事驾船、轮机作业;船员应当穿着救生衣,禁止穿拖鞋作业。当遇到水上交通碰撞等突发事件时,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件等级标准要求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记者 侯彦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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