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访改革力图打通信访“最后一公里之堵”
梳理权力清单,明晰责任界限——我国信访改革力图打通信访“最后一公里之堵”
“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长期以来,信访事项在部门之间“空转”、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被信访群众称为“最后一公里之堵”。如今,这一局面有望在一系列改革“组合拳”下得到扭转。
“小马拉大车”的信访之困
5月29日至30日,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信访部门及中央相关单位的百余名负责人,在北京就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召开会议并进行现场调研。
在会上,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形象地将现在的信访工作局面比作“小马拉大车”:“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他深有感触地说,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楚、受理范围不明晰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不少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大量进入信访渠道,导致信访部门管了许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而职能部门的相关法定职责得不到充分履行,群众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产生了许多新的矛盾。
张恩玺表示,自中央提出信访法治化的目标后,如何在行政体系内部进一步厘清信访途径与行政复议、仲裁等其他法定途径的界限,成为信访改革的迫切要求。经过大量前期调研,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于去年8月制定了相关指导性意见,明确了申诉求决、揭发控告、信息公开三类问题的法定途径及法律依据,并于今年1月和3月分别确定了民政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二批共9家单位开展试点。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这是信访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张恩玺说。
让信访大厅成为解决问题的“终点站”
“为什么信访室里看不到多少群众?”刚刚走进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的信访接待室,一位来自山东的与会代表便抛出了疑问。西城区卫生局信访办的负责人笑答,这都是“三次分类工作机制”的功劳。
据该负责人介绍,西城区卫生局在信访入口环节整合了北京市信访综合系统、局长信箱、12320公共卫生热线等渠道,依照信访事项、行政投诉、医疗纠纷三条途径分类处理,大大提高了初信、初访的办理效率;在办理环节让诉求“对号入座”,不在“退回”、“移转”等环节浪费时间;在化解积案方面,按照行政投诉、医疗纠纷和信访事项等类别,明确责任科室牵头负责并协同局内设科室或协调相关委办局共同研究解决。
“过去不管是医疗纠纷或者行政投诉,都是信访部门顶上去,效率低,效果差;自从建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机制后,信访工作的重心由‘办理’转向‘分类协调’,大量积案被化解,去年群众来访量下降了3成,满意度却上升到90%。”他说。
在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大厅,6个分工明确的窗口给与会代表们留下深刻印象。据了解,东城人保局信访办会同信访投诉请求较多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社保中心稽核等部门,组成联合体在信访接待大厅共同办公,前两个窗口负责咨询引导,后三个窗口分别负责社保稽核、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事宜,让信访人和职能部门“面对面”。东城区人保局的负责人表示,实行分类处理之后,信访投诉请求受理的精准度明显提高了,信访办不再是信访人和职能部门的“传声筒”,而是解决问题的“终点站”。
信访工作将“回归本位”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只是国家信访局最新打出的“改革组合拳”之一。从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到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走访,再到强调首办责任制,一个法治化信访改革路线图已经浮出水面。
张恩玺告诉记者,为了厘清信访部门与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从去年起,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和相关部委,对各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明确了各类信访事项的法定处理途径和法律依据。截至目前,37家中央部委中,除试点范围内的9家单位已出台或基本形成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外,工信部、水利部、文化部、安监总局、林业局、证监会、民航局、邮政局等8家单位已经形成了清单;银监会已经起草了相关文件,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厘清信访与其他途径之间的边界,顺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势所趋,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可谓势在必行。”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表示,信访工作将进一步回归本位,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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