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费县“三个统一”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量化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减负及强农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费县农经局“三个统一”,切实筑起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统一:一是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全面落实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实施的具体要求,对符合补贴条件农户所享受的各项补贴补助资金,通过“一本通”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杜绝补贴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套取、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禁止面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不得以各种形式搞变相集资,杜绝在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方面出现乱收费、乱摊派和强迫命令现象;四是加强村级组织负担的监管。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实行专户专管,同时,应由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等项所需资金,不得转嫁给村级组织承担;五是强化减负工作日常监督。实行定期检查、信访办理、案件查处等工作办法。对各种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及时查处和纠正,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恶性信访案件。
组织领导统一: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涉农负担部门建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安排部署,一年内组织两次监督检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减农民负担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检查考核统一:县减负办在县委、县政府及减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目标管理责任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分别于年中和年末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涉农负担部门减负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年底前,县减负办按照责任书要求,根据日常监管以及监督检查情况,对各乡镇(街道)及县直涉农负担部门减农民负担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对严重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实行农民负担重点动态监控,并按照《费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一票否决量化考核办法》提出否决意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一票否决。(费县农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