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评选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01号)要求,经组织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察研究,现将我省拟报送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
一、推荐名单
先进集体:山东省新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先进工作者:谢运深 山东省枣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二、反映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三、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受理: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1-81792157,86910207。地址: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山东省安监局,邮编:250014。
附件:1.拟推荐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2.拟推荐先进个人简要事迹
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