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挑战与策略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 张波
当今国际经济秩序存在重要缺陷。资源消耗在发展中地区,污染排放在发展中地区,而清洁产品主要消费在发达地区,产品价格中并没有体现应有的生态成本,客观上形成了发达地区对发展中地区的“生态掠夺”。环境问题实质是局部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的关系问题,说到底是经济问题、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政治问题。山东省情的环境特点决定了山东必须自觉地实行更加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走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
当前,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面临科学性、统筹性、权威性、社会性的“四大不足”。“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基本方法,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一是观测点作用,判断转变发展方式是否取得成效;二是着力点作用,倒逼污染行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三是增长点作用,以环境需求激发环保市场释放新的发展红利。
自2003年以来,山东水环境质量连续11年持续改善, 2013年南水北调东线成功通水,标志着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南水北调东线治污难题得到基本解决。山东的流域治污给了我们重要启示:没有真正落后的行业,只有落后的观念、标准、技术和管理;科学实施积极的环保措施,不仅不会影响经济发展,反而是推动传统行业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手段。
用环境保护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应当遵循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有机结合的工作策略。必要性,就是把握大势,用维护公众健康安全的必要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统一思想;预见性,就是统筹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提前科学确定若干年工作目标,明确努力方向;引导性,就是实施分阶段逐步加严的政策措施,引导工业企业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强制性,就是确定的政策措施必须依法坚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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