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事须知
25.05.2017 18:54
本文来源: 建设局
免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事须知
2015年12月11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济南市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建发〔2015〕29号)文件,按照文件第十条之规定,“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单位自保证金缴存之日起,连续1年无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依缴存单位申请,其新建工程项目可免于缴存保证金”,文件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符合上述要求的缴存单位,在有新建工程项目时,可到市清欠办办理相关免缴手续。
一、缴存单位持以下材料,到市清欠办申请免缴劳务工资保证金:
1.书面申请书;
2.《款项入账证明》或银行收款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受理后,市清欠办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后,缴存单位若无拖欠工程款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其新建工程项目可免于缴存保证金。
三、免缴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单位在新项目施工合同备案前,到市清欠办办理新建工程项目登记手续。
市清欠办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4306号(建设档案大厦910室),电话:0531-61378851、0531-61378869。
附件: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5月24日
本文来源: 建设局
25.05.2017 18:54
关于济南立皓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返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关于 济南立皓置业有限 公司
申请返还建筑劳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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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贾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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