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环保局局长给全区煤矿企业补课充电

03.06.2015  07:21

  今年以来,兖州区环保局从群众普遍关心的具体问题着手,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抓起,切实解决好大气环境方面的问题,4月份,对全区105家储(售)煤场和4座煤矿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目前已清理取缔102家,正在清理3家,4座煤矿均已安装好喷淋装置、露天煤场防风抑尘网和进出口洗车台;为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6月2日上午,环保局局长张勇给全区各煤矿副矿长、节能办主任、分管环保具体工作人员和各级负责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课。

  张勇在讲课中强调,国家对环保工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特别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更是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罚,尤其是加大了燃煤污染的打击力度;据监测数据分析,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基本来自于燃煤,二氧化氮有60%来源于燃煤,PM10有40%来源于燃煤,PM2.5主要来源于上述三种污染物一次污染与二次污染的叠加;可见,作为重要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对我区煤矿实施集中整治是形势所迫,势在必行。 

  张勇在强调实施燃煤污染治理重要性的同时,他列举了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山西煤炭污染以及北京长安街最后一根烟囱关停等具体案例,让大家充分认识到燃煤污染的危害和实施燃煤整治的紧迫性。最后张勇提出要求: 

  一是切实抓好扬尘污染防治。露天煤场须根据实际条件限期建设防风抑尘网和喷淋装置;运煤车辆一律实施全覆盖,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带来的危害;另外,在场区进、出口要专门建设车辆冲刷设施,防止道路运输污染。 

  二是确保燃煤电厂达标排放。通过设备改造,采用烟气脱硫技术、脱硝技术、除尘技术等,减少排放废气中的污染物含量,必须到达省第二时段排放标准。 

  三是务必坚守生态红线。各企业一定要提高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治污设施24小时正常运行,杜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现象的发生,凡是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实施限产、停产以及关停等措施,必要时坚决实施“按日计罚”等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