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加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总结产业发展规律,探索发展模式,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优化发展环境,农业部联合国家旅游局实施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示范点创建工作,2015年新认定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68个,示范点153个。这项工作自2010年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坚持示范创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系统开发与突出特色相结合、坚持设施改造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地方自愿创建、自愿申报、省级推荐和专家评审,全国共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54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640个,培育了一批生态环境优、产业优势大、发展势头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和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示范点,成为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成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引擎。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引领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推进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认定的县和点所在区域都能够形成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带或集聚区,有效地带动了当地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迅猛发展,在促进农业、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拉动国内消费、传承中华农耕文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休闲农业经营主体180万家,预计2015年经营收入3500亿元,接待游客11亿人次,增长10%以上。
二是极大地调动了各地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以示范县示范点为发展基础,各地纷纷编制专门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如上海市农委组织协调12部门,印发了上海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政府制定了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意见。江苏省编制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编印观光指南手册,发布精品线路,组织了南京农业嘉年华等有影响力的活动。
三是拓宽了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据监测,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认定的示范县和示范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主要经济指标在当地省市区都处于领先水平,年接待游客在100万人次左右,农民受益面在30%以上,从业人员中农民就业比例达到60%以上,从业人员30%以上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60%以上接受专门培训。